小事不出村,矛盾就地解。平乐县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动司法力量下沉基层、服务前置一线,创新打造“榕树下普法调解”乡土司法品牌,通过就地化解民生纠纷、源头规范乡村治理、常态深耕基层社会治理,高效破解农村各类小微矛盾,以有温度、接地气的司法实践,赋能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近日,平乐县张家镇张家村两位村民因房屋装修尾款结算问题产生分歧,双方僵持不下、邻里关系紧张,村级多次调解未果,矛盾存在升级隐患。
平乐县张家镇张家村村民 罗明敦:之前因为装修尾款的纠纷,我们两家一直闹得很不愉快挺久,两家谁也说服不了谁,心里一直有个疙瘩
为及时化解基层矛盾,平乐县人民法院张家人民法庭迅速启动下沉调解机制,把调解阵地搬到群众家门口。办案法官现场梳理纠纷细节、核对账目凭证,结合法理与乡情耐心疏导劝解,精准找准矛盾症结,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并完成司法确认。
平乐县张家镇张家村村民 罗忠: 法院的法官主动下乡上门调解,耐心给我们讲法律、讲道理,帮我们把问题彻底解决了,还保住了邻里感情,不用来回跑腿,真的特别贴心、便民。
针对农村邻里纠纷、家事矛盾、土地流转、劳务欠款等高频多发问题,平乐法院打破“坐堂办案”传统模式,充分依托本地古榕乡土特色,常态化开展榕树下巡回调解、田间地头普法,把司法服务、矛盾化解、法治宣传延伸至基层最前沿。
平乐县人民法院张家人民法庭庭长 黄翠玲: 我们立足乡镇基层治理实际,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变“群众上门求助”为“法官下沉服务”。重点聚焦乡村高发频发的小微矛盾,将调解、普法、风险排查工作常态化下沉村组,就近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诉累,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在做实就地调解的基础上,平乐法院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持续深化乡村法治赋能工作。通过常态化为村规民约开展“法治体检”、清理过时土政策、规范村级集体合同与三资管理,全方位补齐乡村治理法治短板,从源头预防矛盾增量,筑牢基层平安法治根基。
平乐县人民法院院长 阳瑜: 我们通过打造本土化、常态化的乡土司法治理品牌,不断健全基层社会治理闭环体系,既有效化解了存量矛盾,也从源头遏制了纠纷增量,辖区基层矛盾发生率持续下降,群众法治获得感显著提升。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耕新时代“枫桥经验”基层实践,持续下沉司法服务、擦亮基层治理品牌,以高质量司法护航乡村振兴、助力平安平乐建设。
(平乐融媒 蒋秋旻 陶丽凤 通讯员:黄翠玲 周翠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