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廖少昆院长所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1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不断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全面提升司法水平,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富民强市新跨越取得新进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