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报道。41岁的北京人廖丹因家境困难,为了给身患尿毒症的妻子做透析,伪造医院收费单据,骗取北京医院医疗费17.2万余元。
5年前,北京下岗工人廖某的妻子患上尿毒症,透析仅半年后,廖某已花光了家中所有积蓄。为了让妻子活下去,廖某找人刻了医院公章,并用这个假公章到医院给妻子做了将近4年的“免费”透析治疗。谈及妻子病情,廖丹多次掩面而泣,称“实在是被逼的没办法才这么干”。自己也知道这样“骗钱”的后果,整个案件审理中,廖丹反反复复说的最多的是“先让妻子不死”,亲情让廖丹忘却了法律的约束。面对法院的审理结果,廖丹表示:没意见。
法律之上有人性,当诈骗的恶与救命的善相比较之下,孰轻孰重就一目了然了。当情与法陷入矛盾时,为救妻私刻公章逃费也许能够感动万千公众,却无法“感动”法律,这是我们必须面对的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