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我国的《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按劳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可最近市民李女士给我们打来电话,说她很纳闷,她在桂林市车辆装饰有限公司工作了一段时间,但公司却没给自己发放工资,到底怎么回事,我们来看看。
【同期声】记者 陈子青:“身边记者热心肠,一心一意帮你忙,我是‘居品尚’美女帮帮团的子青。今天美女帮帮团来到了绢纺厂,待会儿我就会和李女士去她所在的这个车辆装饰有限公司讨回她所应得的薪水。”
根据李女士介绍,她曾经是桂林市车辆装饰有限公司的一名女工,在公司做了一段时间就因事辞职了,但公司一直没有发放她的工资,她也多次上门追讨,但公司都以各种理由搪塞她。李女士向我们出示了一份日历,上边不同的日期上详细标记了李女士计算出的自己每天应得的工资。
【同期声】李女士:“我加班我三个月 5月28号开始上班,7月3号出来 一共是四千,没加这个双倍工资,没加中餐费,一共是4154块9毛钱。(那如果加了这些费用咧)加了这些费用那就不止了,餐费按员工手册原来他是讲是5块钱一餐,后面他讲没签着合同是两块五,也没有给,一分钱没算,她讲你也不做了,没得餐费给你。”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这些费用都是她的劳动所应得到的合法劳动成果,那么桂林市车辆装饰有限公司为什么没有给她发放这些钱呢?
【同期声】桂林市车辆装饰有限公司负责人:“你们做了事来要工钱,这个一点错都没得,是不是啊。也没有哪个讲你们错,但是关键是什么咧,关键是我们互相理解一下,是不是啊。这个当老板,他可能也有困难的时候,但是咧,有时候大家互相理解一下,什么问题都好解决,他也没有说不给你嘛,是不是啊,你那天来开始蛮激动,就说反正今天我要拉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