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慈善组织施乐会规定社工募款可从每笔捐款中最高提成15%作为报酬,近日引起了大家的热议,而且被网民指责位“骗捐”。
施乐会成立于2007年4月28号,2009年5月,正式成为浙江金华市慈善总会的一个分支机构。在今年3月以前,施乐会走访受助家庭的志愿者是无偿的。他们要自费搜集受助人的材料,在施乐会平台上进行募捐,之后再将筹得的善款送给受助人。
据媒体报道的数据显示,施乐会12名员工在4年多的时间里,募集了2364万元的善款,这样“疯狂的高效”曾让浙江金华的网络慈善平台施乐会广受赞誉。在这过程中,施乐会承诺,“每笔善款,100%到达受助人的手中”。
2012年3月,施乐会开始探索“有偿社工”运行模式。一般来说,两名社工一起走访受助对象,进行初步核,并先行垫付善款,之后,他们会把受助对象的照片和证明需要救助的证据等公布在施乐会平台,进行募捐。比如说,施乐会工作人员垫付了900元,共募得善款1500元,那么,超出垫付部分的600元扣除走访所需经费,就是社工的报酬。
据统计,从4月1日到现在,40位社工募集到的善款约135万元,其中120万元属于受助人,15万元左右是给社工的。 这个网络爱心互助平台正在因此遭受质疑。施乐会会长方路认为,不超过15%的社工报酬在每个主题开头都有详细说明,而且,这种模式保证了社工筹款的积极性。但即便这样的解释,还是被网民指责为“骗捐”的伎俩。
对于慈善组织募集善款 社工可提成15%的做法,各方意见不一,反对的说:在募得善款中垫付社工走访所需经费,这无可厚非,总不能让人家又出力还自己花钱。但余下的爱心款,居然成了社工的报酬,这种运行方式,很像是在做买卖,有违慈善的本意。每募得一笔善款就可以提成,如果管理松懈、财务混乱、监督不力,极有可能被居心叵测者利用制度来渔利.慈善事业应当是纯净的,没有丝毫杂念和污染,应该是天底下最阳光的事业,它揉不下15%的提成费!
支持方的意见是:慈善不是做生意,但也并非“零成本”。募捐、管理和服务,都需经费支撑,不可能全由社工自掏腰包。基于此,按比例支付佣金给筹款人员,已成慈善领域的国际通行规则。在我国,慈善组织可抽取10%的管理费,也已成行规。在此情境下,“有偿社工”无疑是种可行尝试。物质报酬下,社工热情能被激发,而必要的募款压力,又能让社工避免募捐懈怠,更可助推社工的职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