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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一村支书300多万建5层楼侵占河道被强拆

2012年09月14日 18:21:44  来源: 午间道  所属分类:观点评论  编辑:gltvs.com  阅读:   查看评论()

 

  未经水务、防汛等主管部门审批,陕西省安塞县一名村支书刘某花费300多万元修建的违法建筑盘踞在河道上,影响行洪。虽然当地政府已对这一违法建筑依法进行了强拆。但纵观全国各地,这样类似事件为何屡见不鲜呢?
  据了解,这一违法建筑的主人是陕西省安塞县徐家沟村村支书刘某,其本人已经当了30多年的村干部。今年8月初,当地村民就向媒体反映,称刘某在徐家沟村公路管理站的对面修建了5层高的大楼,把原本宽阔的行洪河道占去了一半还多,等于在河道中筑起了一道大坝。
  记者了解到,刘某修建的该建筑当初审批为3层砖混结构,批准界限为东西21.5米,南北9米,但盖起来的违法建筑却是5层框架结构楼体,而且,南北方向多占了3.4米。正是这多出的部分,占据了河道,对行洪造成了影响。
  8月底,这一违法建筑在网上遭到曝光后,引起当地政府部门的重视,县政府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并对在工作中存在失职行为的县城建监察大队、防汛办、土地所、真武洞街道办相关负责人进行警示训诫,纠错处理。 9月6号上午,安塞县副县长姜润虎带队对这一违法建筑依法进行了强拆。

 


  纵观全国各地,这样类似侵占河道违法楼的事件是屡见不鲜。对此,光明网的一篇文章就评论到:行洪河道内矗立的违法建设,势必会影响行洪的顺畅,更可能会影响到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于这样的违建,当地政府及时对其进行拆除势在必行。与此同时,对于安塞县委、县纪委等相关部门来说,还应当将这起事件视为情真意切的“检举信”,既要对村支书展开严肃的调查,也有必要追查究竟是哪些官员为侵占河道的违建开了“绿灯”?

 


  人民网的文章也评论到: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是党和政府的首要职责。村支书作为党和政府的基层干部,是农民百姓与党和政府部门的连接纽带,更应该视百姓利益为首要任务,“百姓利益无小事,群众利益比天高。”只有每位干部都将人民利益置于首要任务,并切实落实好自身的本职工作,不违规,不违纪,作好党和政府为百姓的代言人,“村支书侵占河道违法筑楼”类似的后果才会永远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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