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视网

桂视网>新闻>正在查看

永福县一男子杀人劫财 冒充死者家属取钱被抓获

2014年07月09日 09:39:00  来源: 中新网  所属分类:永福县  编辑:gltvs.com  阅读:   查看评论()

 

  广西永福县苏桥镇的37岁农民赵某明在得知其认识的一妇女有钱后,遂起劫财之歹心,趁该妇女让其开摩托车搭她到永福县龙江乡找朋友之机,将其杀害劫走钱财。他最终难逃法网,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

  2014年7月4日上午,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赵某明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赵某明的作案工具摩托车一辆、水果刀一把、小灵通电话一部予以没收。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6月份左右,赵某明在桂林市象山区瓦窑一小区附近玩耍时认识被害人罗某红(女,1951年出生),得知其有钱后,遂起歹心并预谋抢劫。2012年5月16日晚上,罗某红通过电话联系,让赵某明驾驶摩托车搭她到永福县龙江乡找朋友,赵某明遂伺机作案。次日15时许,赵某明从租住房拿起白色尼龙绳和红色伸缩胶带各一条、一根长约60公分的方形空心角铁、一副布手套等作案工具,驾驶摩托车来到桂林市东安街路口,搭上罗某红前往永福县龙江乡,由于罗某红联系不上其朋友,二人遂决定返回桂林,当日傍晚,在途经临桂县两江镇二圳村委会金竹坳306省道39公里+30米处时,赵某明见天色已黑方便作案,遂借口停车,并与罗某红在公路边的排水沟内坐着休息,随后,赵某明趁罗某红不备,用尼龙绳捆其手脚,威逼罗某红说出银行存单密码后,赵某明再次持角铁猛击罗某红头部,确定罗某红已死亡,赵某明即拿起罗某红的背包,将角铁插到摩托车后货架上的伸缩胶带里,把有血的手套放入摩托车挡泥板的储物桶里,驾车逃离现场。

  赵某明作案后,共抢劫罗某红现金50余元及银行存折、存单、银行卡、身份证、医疗保险证等物品。在逃跑途中赵某明先后将角铁、手套及背包丢弃,在到达两江镇岔路口的加油站停车洗了手和衣服。罗某红被害后。经法医尸检鉴定:罗某红系被打击头部致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

  5月18日上午,赵某明拿着罗某红的存单到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平山支行、桂林建设银行雉山支行取款,由于密码不对,无法取钱。当日下午,赵某明谎称是罗某红侄子,以罗某红摔伤需要取钱治疗为借口,又到罗某红退休前所属单位开证明取款,该处因联系不上罗某红,故没有开具证明,并让赵某明留下了身份证复印件和电话号码。5月19日,赵某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赖海宁 邓陆平)
 

相关内容:

扫码转发

精彩视频

热点排行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