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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住房公积金有调整 优化设置惠民生

2015年07月01日 09:51:27  来源: 桂视网  所属分类:民生新闻  编辑:gltvs.com  阅读:   查看评论()
  5月底,市人民政府印发了《贯彻落实自治区千方百计做好稳增长工作意见的实施方案》,其中有6条涉及到房地产行业的内容,而提升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上限就是其中的一条内容,除此之外,记者还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处了解到,7月1日起,桂林住房公积金的支取将还会有两个方面的调整。 
 
  据了解,从今年的7月1日到明年的6月30日,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额上限将调整到2882元,单位和个人各缴存的金额从去年的1392元上升至1441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处副主任 邓金山:就说我们全市这个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按照上年缴存额工资的3倍,再乘以缴存比例12%,来确定,我们这个今年7月1号到明年6月30号,这一期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
 
  随着每年个人工资的不断上涨,在缴存基数不变的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额度是呈上升的趋势,而缴存额上限的设置,也有效的防止了缴存个体之间额度悬殊,从而有效规范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除此之外,在放宽住房公积金支取条件上也有了两项新的调整。从7月1日起,对购买、建造自有产权住房的,不论其房屋套数及贷款次数,以及是否在工作地或户籍地购买,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处副主任 邓金山:不管你在那里买房,在这个缴存单位,在这个户籍所在地,或者在供职所在地买房,以及在这两个地方以外的地方买房,也可以支取公积金,这个是进一步放开了。
 
  另外,对公积金的提取时限也不再设限,可随时提取。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处副主任 邓金山:不受时间的限制,你随时可以过来支取,但是支取额度,不能超过原来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的最后付款日期,那个时候的公积金余额。 
 
 
 
(陈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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