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视网

桂视网>新闻>正在查看

灌阳: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 彰显法治正能量

2015年08月10日 11:02:09  来源: 桂视网  所属分类:置顶资讯  编辑:钟琪  阅读:   查看评论()

  灌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而又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且生活陷入困境的受害人进行及时救济,获得群众一致好评。

  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是中央政法委、财政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共同推行的一项针对特定案件当事人给予特殊救济的政策,是为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树立司法权威和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而实施的一项惠民工程。
 
  控告申诉检察科 科长 谢荣春:近年来,我院控申,部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而民事侵权,又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且生活陷入困难的当事人,及时告之其有权提出救助申请。
 
  家住灌阳县的蒋珍姣是司法救助的受益人之一,早些年,他的丈夫被害身亡,留下了她与年近八旬的父母和两个未成年儿女,家中主要生活来源被切断,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灌阳县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得知这一情况后,院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机制,对蒋珍姣一家进行了司法救助。受到救助的蒋珍姣非常感动,还特意给灌阳县检察院送来了锦旗,表达自己的谢意。
 
  灌阳县司法救助对象 蒋珍姣:灌阳县检察院的检察官,得知我家里面的情况后,主动上门为我家提供了,司法救助,解决了我两个小孩的家庭困难,我非常感谢,我非常感谢灌阳检察院检察官们,对我家里面的帮助。
 
  对于当事人的救助申请,灌阳县检察院坚持“从快,从简”两个原则,在当事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后,由控告申诉检察科工作人员认真核实当事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给予救助的审批意见,决定给予救助的申请人立即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请款。在收到拔付款之后的两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救助金。在开展司法救助行动以来,共救助司法救助对象20人,发放救助金8万多元。为案件受害方解决了实际困难,化解了社会矛盾,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灌阳县检察院 检察长 秦奕明: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形成常态化,有效保护弱势群体帮扶,更多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已彰显法治的正能量。 
 
(苏晖)

扫码转发

精彩视频

热点排行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