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灵川县纪委、检察院到该县大境瑶族乡大境村委座塘村召开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违纪款清退现场会,现场将4万元清退款发还到了座塘村20户村民手中。
此次清退的违纪款共计4万元,是座塘村2012年获得的倒房重建项目补助款的部分资金,被原大境瑶族乡民政办主任秦兴贵以“辛苦费”名义收取。经灵川县纪委、检察院查实,秦兴贵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错误。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条之规定,灵川县委给予秦兴贵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该案件虽然涉案金额不多,但与群众有密切联系,造成的危害极大,是近年灵川县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一个典型案例。把违纪违法款清退给群众,就是以实际行动来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保证党和政府的惠农强农政策落到实处。让全县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开展专项工作以来发生的变化和实惠,感受到灵川县委对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坚决态度,同时也向广大群众释放出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为强力推进专项工作深入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大境瑶族乡大境村委座塘村村民:“今天我蛮高兴,很感谢县纪委,检察院帮我们追回了补贴款,开展‘四风’专项工作很好,我们老百姓得到了实惠,今天这个现场会我们受到了很大的教育。”
据了解,专项工作开展以来,灵川县反映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立案82件,办结12件,正在办理未到期7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2人,问责2人,收缴违纪违法款68.26万元,廉政账户收到上交款81.6万元。
灵川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罗颖:“今天我们在大境瑶族乡,大境村委座塘村把收取的老百姓的违纪违法款项退还给老百姓,其目的就是一方面要教育我们的党员干部在自己的从政过程中必须依纪依规。同时也教育我们的老百姓在利益方面也要按照上面的有关规定自觉的维权,下一步在全县的专项工作过程中,我们工作的面还很宽,工作量还很大,希望我们的老百姓继续踊跃地参与到我们的专项工作中来。”
此次清退的违纪款共计4万元,是座塘村2012年获得的倒房重建项目补助款的部分资金,被原大境瑶族乡民政办主任秦兴贵以“辛苦费”名义收取。经灵川县纪委、检察院查实,秦兴贵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错误。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条之规定,灵川县委给予秦兴贵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该案件虽然涉案金额不多,但与群众有密切联系,造成的危害极大,是近年灵川县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一个典型案例。把违纪违法款清退给群众,就是以实际行动来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保证党和政府的惠农强农政策落到实处。让全县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开展专项工作以来发生的变化和实惠,感受到灵川县委对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坚决态度,同时也向广大群众释放出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为强力推进专项工作深入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大境瑶族乡大境村委座塘村村民:“今天我蛮高兴,很感谢县纪委,检察院帮我们追回了补贴款,开展‘四风’专项工作很好,我们老百姓得到了实惠,今天这个现场会我们受到了很大的教育。”
据了解,专项工作开展以来,灵川县反映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立案82件,办结12件,正在办理未到期7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2人,问责2人,收缴违纪违法款68.26万元,廉政账户收到上交款81.6万元。
灵川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罗颖:“今天我们在大境瑶族乡,大境村委座塘村把收取的老百姓的违纪违法款项退还给老百姓,其目的就是一方面要教育我们的党员干部在自己的从政过程中必须依纪依规。同时也教育我们的老百姓在利益方面也要按照上面的有关规定自觉的维权,下一步在全县的专项工作过程中,我们工作的面还很宽,工作量还很大,希望我们的老百姓继续踊跃地参与到我们的专项工作中来。”
(灵川台 艾荣 秦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