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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电摔伤过程各有说辞 责任划分要看双方劳动关系

2016年08月30日 10:21:52  来源: 桂视网  所属分类:新闻热点  编辑:田宜灵  阅读:   查看评论()
  前段时间,我们栏目播出了一则工人施工触电摔伤的新闻,触电摔伤的工人名叫孙小韦,因在一汽车展厅进行电路搭建时不慎触电摔伤,并且伤势较重,伤者家属与展厅老板在事故责任的认定与赔偿上起了冲突。在上期的节目中,我们了解到了伤者家属对此事的陈述与态度,那么展厅租赁方又有怎样的说法呢?
  对于这起事故,伤者孙小韦的家属认为伤者是在展厅干活时触电摔下受伤的,因此展厅的租赁商应负有责任,需要给予相应的赔偿。然而展厅的租赁商并不认同这一观点,租赁负责人王祎东说,当时他们想将展厅分租给四个汽车经销商,因此需要重新布置四个电表,而孙小伟就是他们请来的电表工。
  展厅租赁商  王袆东:“在这个分装的过程中,我就通过朋友的介绍,邀请这个孙小伟他们这个施工队,来现场勘察经过勘察以后,孙小伟说大概是5000元左右的工程施工费,工程进度大概是五天左右,然后在8月6号早上 他带领了三名工人,一共四人开始进场施工。”
  王袆东说,施工的前几天一切都很顺利,可没想到在9号那天,孙小韦在接电时突然触电摔落。当时的意外让他们也很措手不及,但是他们并没有置之不理。 
  展厅租赁商  王袆东:“当时这种情况,我们也及时报了120,并帮他先期垫付了急救费用,以及后期现在也帮他们预存了大概15000多块钱的住院费,就是总共你们在他身上花了多少钱,大约两万块钱这样,因为我们先期就是说,该尽的人道主义我们也要先尽了先。”
  在上期的报道中,孙小韦的家属提到,孙小韦之所以触电,是因为展厅租赁商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没有采取断电措施,针对这一说法,王袆东则有不同的解释。
  展厅租赁商  王袆东:“我们后面就经过询问,他的爱人当时作为他的助手,就过来跟我们提过,他说现在那边要接电表、要断电,我们就说断电的话,我们现在还在作业,要稍微晚一点才能断电,然后大概过了十多二十分钟左右吧,就发生了意外跌落事件,就他们没有等到你们断电,就提前作业了,因为我们这边也在进行生产作业的,所以要晚一点才能断。”
  王袆东说,在之前的采访中,他一直强调要等到责任界定后再讨论是否要支付赔偿的事宜,是因为他当时咨询过律师得知,他与孙小韦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劳务关系,而是承揽关系,两者之间是存在较大区别的。
  展厅租赁商律师顾问 赵毅:“第一点就是双方之间的人生依附性,如果是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要求劳动者遵守一定的纪律,但是承揽关系中,承揽人的工作都是比较自由的;二点就是双方之间的劳动条件的提供方面,在承揽合同关系中,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都是承揽人自行准备的,这一点是与劳动合同关系不同;第三点就是在报酬的支付方面,劳动合同关系上,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支付报酬都是有一定的规律性或者是按月,或者是年薪,但是承揽合同关系,双方主要是一个合同一次性的合同关系。”
  赵律师提到,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在劳动中发生意外伤害时,不能被认定为工伤,而且定作方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还需要依情况而定。
  展厅租赁商律师顾问 赵毅:“在成立承揽关系的前提下,这个承揽人啊,也就是本是事件中的伤者,如果他在工作的过程中定做人,(就是汽车展厅)没有对他的工作,进行一定的指示,这个指示也没有造成他一个伤者的受伤,那么伤者受伤的后果,应该由他本人自行承担的。”
  王袆东说,目前安监部门已经介入调查,调查结果目前还没有出来。但是从现场的勘测来看,孙小韦当时施工时,安全措施也有所欠缺。
  展厅租赁商  王袆东:“孙小伟他在施工过程中,因为施工高度超过了三米,大约三米五左右,他个人没有绑安全绳,然后他所使用的工具,是他自带的,但是他这个自带的工具,据考证并不是专用的电工工具,而是一般的树枝修剪的工具,而且他也没有带绝缘手套,怀疑是漏电从高处跌落下来 ,但具体经过还要跟伤者那边经过确认调查后,才能有一个明确的答复。”
(陈笛 李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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