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4日,在我市中山中路与三多路交叉路口旁的人行道上,一名摩托车驾驶人妨害交警执行公务,并暴力袭击执勤交警,导致民警受伤,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当晚19时40许,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余警官在秀峰区中山中路与三多路交叉口(书城前过街人行横道处)执行夜间交通秩序维护工作任务时,发现该路口西北侧的人行道(农业银行门口)上违法停放了2辆摩托车。该执勤民警对摩托车驾驶人禁行和违法停放的行为进行劝阻和教育,并责令其立即驶离。其中,桂C61XXX摩托车驾驶人李某某拒绝驶离。随后,执勤民警再次上前劝其驶离。在李某某继续拒绝纠正违法行为的情况下,民警对其依法实施扣留机动车的强制措施。
期间,驾驶人李某某不断妨害民警的执法工作,在持续进行语言威胁的同时,对民警实施了暴力袭击,并持刀对民警进行攻击。
随后,增援警力赶到现场,控制住正在行凶的李某某,并移交辖区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李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秀峰公安分局百梓派出所依法刑事拘留。
被袭击的执勤民警左眼受伤,左手手掌及左足局部骨折,目前正在接受治疗。
当晚19时40许,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余警官在秀峰区中山中路与三多路交叉口(书城前过街人行横道处)执行夜间交通秩序维护工作任务时,发现该路口西北侧的人行道(农业银行门口)上违法停放了2辆摩托车。该执勤民警对摩托车驾驶人禁行和违法停放的行为进行劝阻和教育,并责令其立即驶离。其中,桂C61XXX摩托车驾驶人李某某拒绝驶离。随后,执勤民警再次上前劝其驶离。在李某某继续拒绝纠正违法行为的情况下,民警对其依法实施扣留机动车的强制措施。
期间,驾驶人李某某不断妨害民警的执法工作,在持续进行语言威胁的同时,对民警实施了暴力袭击,并持刀对民警进行攻击。
随后,增援警力赶到现场,控制住正在行凶的李某某,并移交辖区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李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秀峰公安分局百梓派出所依法刑事拘留。
被袭击的执勤民警左眼受伤,左手手掌及左足局部骨折,目前正在接受治疗。
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