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17年马拉松赛安全顺利举行及活动现场的绝对安全,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桂林市马拉松赛事组委会批准,决定在马拉松赛事期间,对“低慢小”航空器实行临时飞行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2017年11月19日8:00时至17:00时。
二、管制对象
所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各类低空慢速小型飞行器,具有“低空超低空飞行,飞行速度慢,不易被雷达发现”等全部或部分特征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通常指飞行高度在500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2平方米以下的飞行目标,主要有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和其他需要管理的危险性低空慢速小目标飞行器。
三、管制区域
甲天下广场(起点)→漓江路→漓江桥→上海路→上海路立交桥(平交层左转)→中山南路→崇信路→瓦窑西路(瓦窑路为欢乐跑终点)→八中路口→凯风路 →桂阳公路(国道321线)→雁中路→广西师大雁山校区→桂阳公路(国道321线)→乐园路→绿道→桂阳公路(国道321线)→园博大道→桂阳公路(国道321线)→旅游学院(终点)等区域左右五公里范围。
四、管制措施
(一)凡是在上述管制时段和管制区域,除经安保指挥部批准的飞行活动外,严禁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的航空器及警用航空器起飞;凡是起降点在管制区域的轻型直升机、滑翔伞、热气球等经营场所和企业,必须停止一切营业活动。
(二)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采取一切手段予以迫降或击落,其后果自负。对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会同空军、民航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求其刑事责任。
(三)因特殊情况需要在上述管制区域飞行的航空器,如开展宣传活动、电视转播及其他警用侦查、应急救援等升空作业,必须经过组委会和现场安保指挥部批准,严格按照程序报备(现场管控联系人:付明泉,联系电话:13507730550),方可在指定区域内进行起降、飞行活动,所有活动必须听从指挥。
(四)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桂林市公安局
2017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