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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乐县通报1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2018年05月03日 08:59:38  来源: 平乐县纪委  所属分类:以案说纪说法  编辑:黄赐勇  阅读:   查看评论()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县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2018年4月8日,平乐县纪委、县扶贫办组成督查组对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专责小组驻组办公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县人社局对派专人驻组办公不够重视,直到督查组督查时,还没有按要求派人驻组办公。

  二、驻组工作人员廖锋华(县住建局)、陈小平(县林业局)、梁桂聪(县水产畜牧局)、莫海飞(县教育局)、曾丹(县卫计局)、叶梅芳(县民政局)、桂署明(县文旅广体局)、陈静(县财政局)等8名同志纪律观念淡薄,没有按照驻组要求认真驻组办公,未到下班时间擅自离岗。

  为严肃工作纪律,经县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县人社局和廖锋华等8名同志给予通报批评。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把扶贫领域作风建设作为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的重要内容,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平乐县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关于扶贫领域机动式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活动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做到正视问题,立行立改,进一步严明纪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确保圆满完成年度脱贫攻坚工作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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