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某某为了躲避执行,制造自己无钱还款的假象,特意将银行卡的钱全部转至自己的 “财付通”账户,认为这样就可以躲避法院的执行,聪明反被聪明误,其自以为是的小伎俩还是没有躲过执行法官的法眼。一个短信通知让他傻了眼:“您在财付通账户的余额已被象山区人民法院扣划,目前账户余额为0……”。
案情回顾
被告周某某、何某某因生意周转需要资金,向原告贲某某借款40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按约定月利率2%支付利息。借款到期后被告周某某、何某某未向原告贲某某偿付借款本息。经多次催收无着,原告贲某某诉至法院,并请求判如诉请。经法院判决,限被告钟某于判决生效后的一个月内归还原告借款本金40万元,并从2015年10月24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月利率2%支付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材料,并多次做何某某思想工作,希望他们能早日还款,可何某某一直以没钱还款为由躲避执行。执行法官通过全国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何某某的财产,发现钟某名下的银行账户几乎没有存款,但在财付通里却“隐藏”着1万多元资金。
在执行干警面前又摆着另外一个问题
目前,财付通尚未开通网络扣划功能,也不支持邮寄文书扣划,考虑到被执行人随时可能将财付通账户中的钱转走,执行法官当机立断立即前往深圳扣划财付通。
谁动了我的财付通
5月18日,象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抵达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的腾讯总部,向财付通的工作人员送达了扣划财付通账户的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财付通协助法院扣划被执行人何某某微信账户中的全部资金。工作人员随后在送达回证上签收并告知执行干警将在七个工作日内将被执行人微信账户中的全部余额转入法院执行子账户中。
法官说法
虚拟账户内的资金也是被执行人财产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如今,互联网支付等方式逐渐增多。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网络虚拟交易账户,虽不同于法院日常执行的普通银行账户,但账户所有权人对账户内的资金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以支付宝、微信钱包、QQ钱包等网络虚拟交易账户中的资金,也是被执行人的财产,属于法院可执行的被执行人财产范围。
法官提醒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敬请广大失信被执行人切不要再心存侥幸地与执行法官耍“小聪明”,等待你的将是更加严厉的惩罚。下一步,该院将利用“互联网+”提升执行工作质效,进一步加大失信惩戒、网络查控力度,线上线下同发力,让“老赖”无处遁形无路可退。尽可能穷尽一切措施如期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仗加足火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