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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了工作求职受挫“老赖”被迫偿清债务

2018年11月16日 11:53:40  来源: 桂视网  所属分类:新闻热点  编辑:田靖琴  阅读:   查看评论()
  在国家征信系统日趋完善的情况下,信用成为了人们看不见却十分珍贵的一笔财富。如果上了失信黑名单,不仅可能贷不了款,还有可能求职被拒工作不保。近日,秀峰区人民法院执行完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失信人刘某主动表示自己愿意立即还钱。原来,刘某因为欠款不还上了失信黑名单,丢了工作不算,如今求职也四处碰壁,老板们均认为刘某是失信之人不能用。迫于法律的震慑力,刘某终于提出还款。
  失信人刘某于2011年8月17日因为需要资金周转,向桂林一女子廖某借款7万元,承诺1个月归还,逾期将支付4倍的银行利息。很快,还款期限就过了,经廖某多次催讨,刘某均以各种理由不还钱。廖某见刘某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于2012年8月诉至秀峰法院,要求刘某还款。
  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刘某归还廖某借款本金7万元,同时按照约定以还款期限为界,按银行利率的四倍支付利息。谁知道判决生效后,刘某对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仍是充耳不闻,廖某只得又向秀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秀峰区人民法院 法官助理 龚涛:“在这个案件的处理过程中,经法院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并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均不履行,故本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
  但令刘某没想到的是,他所工作的企业老板会因为他成为老赖的事情将自己辞退,而自己随后到其他企业求职时,也因同样的原因遭到拒绝,刘某这才意识到,老赖不是那么好当的。
  秀峰区人民法院 法官助理 龚涛:“(后来)被执行人主要找到法院要求履行还款义务,据本院了解 被执行人,在多次的求职过程中,因老板发现,其系失信人员,故多次将其拒之门外,所以迫使他依法向法院履行了还款义务,合法的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就在前几天,刘某已经归还了廖某全部钱款,至此,刘某廖某扯皮了4年多的借贷案件执行完毕,刘某也如愿的将自己的名字从失信黑名单中撤下。
(张杰 张睿劼 通讯员 刁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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