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百名红通人员”33号桂林籍黄艳兰贪污违法所得没收申请一案。裁定没收其23套涉案房产及部分涉案房产出售、出租产生的收益;对贪污犯罪产生的违法所得追缴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犯罪嫌疑人黄艳兰用于购买涉案52套房产资金来源于国有公司公款,检察机关申请没收的房产及相关银行账户存款属于黄艳兰贪污违法所得。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黄艳兰实施了贪污犯罪,检察机关申请没收的财产属于黄艳兰贪污犯罪所得及产生的收益,依法应当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裁定没收。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黄艳兰是原桂林地区物资发展总公司总经理兼法人代表、原桂林地区物资局副局长。黄艳兰在百名外逃国家工作人员和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员名单排名第33位,至今逃匿不到案。自治区和桂林市两级纪委监委以及政法机关,按照中央追逃追赃并重的要求,在开展劝返追逃工作同时,启动没收违法所得特别程序,依法完成调查、提出申请、立案公告、庭前准备、开庭审理、裁定等一系列法定程序。本案系全国第一起针对逃匿美国的腐败分子提起的违法所得没收申请案,也是目前全国追赃案件中金额最大的案件,此该案是适用没收违法所得程序追赃的一个标杆案件,将为全国纪委监委机关、司法机关办理此类案件提供参考和示范,同时该案释放出强烈的信号,无论赃款赃物藏匿何处,无论外逃到天涯海角,都必须一追到底,任何腐败人员都不能通过贪腐获利,必将敦促、警示外逃的人员早日主动回国投案。
经审理查明:犯罪嫌疑人黄艳兰用于购买涉案52套房产资金来源于国有公司公款,检察机关申请没收的房产及相关银行账户存款属于黄艳兰贪污违法所得。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黄艳兰实施了贪污犯罪,检察机关申请没收的财产属于黄艳兰贪污犯罪所得及产生的收益,依法应当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裁定没收。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黄艳兰是原桂林地区物资发展总公司总经理兼法人代表、原桂林地区物资局副局长。黄艳兰在百名外逃国家工作人员和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员名单排名第33位,至今逃匿不到案。自治区和桂林市两级纪委监委以及政法机关,按照中央追逃追赃并重的要求,在开展劝返追逃工作同时,启动没收违法所得特别程序,依法完成调查、提出申请、立案公告、庭前准备、开庭审理、裁定等一系列法定程序。本案系全国第一起针对逃匿美国的腐败分子提起的违法所得没收申请案,也是目前全国追赃案件中金额最大的案件,此该案是适用没收违法所得程序追赃的一个标杆案件,将为全国纪委监委机关、司法机关办理此类案件提供参考和示范,同时该案释放出强烈的信号,无论赃款赃物藏匿何处,无论外逃到天涯海角,都必须一追到底,任何腐败人员都不能通过贪腐获利,必将敦促、警示外逃的人员早日主动回国投案。
(刘洪波 通讯员 周俊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