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前夕,荔浦市警方分别接到三名群众报警称,被一名自称“荔浦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的男子诈骗。
经侦查发现,叶某(男,34岁,荔浦市荔城镇人)有重大作案嫌疑。2019年1月8日,民警将嫌疑人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于2016年8月至12月期间以“民警”身份获取受害人信任后,自称自己在执行任务中得到一块古董,以分红的方式诱骗受害人将古董拿去鉴定。
经侦查发现,叶某(男,34岁,荔浦市荔城镇人)有重大作案嫌疑。2019年1月8日,民警将嫌疑人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于2016年8月至12月期间以“民警”身份获取受害人信任后,自称自己在执行任务中得到一块古董,以分红的方式诱骗受害人将古董拿去鉴定。
2016年8月至12月,叶某分别与3个受害人辗转北京、西藏、河南、广州、南宁等地找人进行鉴定。在此过程中,叶某告知受害人一定要将此事保密,每到一处只能待在酒店,不能将此事告知他人。期间产生所有食宿费、车费、机票费以及鉴定费均由受害人支付。后来又以购买装备为由骗取受害人现金,称所有费用经公安局报销后还给受害人共诈骗他人共2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