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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君莫食三月鲫!”非法捕捞,把自己“捕”入法网!

2019年02月21日 14:55:25  来源: 桂视网  所属分类:桂林警事  编辑:小小银球  阅读:   查看评论()
      2019年2月14日上午,阳朔白沙警方通过摸排布控,当场抓获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嫌疑人朱某、朱某某,同时缴获电棒、捕鱼网、电瓶、功率器等工具。
      经核实,白沙镇的朱某、朱某某二人已不是第一次非法捕捞,2017年6月26日为搞点宵夜吃,带着电鱼设备来到遇龙河捕获漓江鱼仔,朱某两人一个负责电鱼一个捞鱼,不一会就得了满满一袋的小鱼仔,当天晚上渔政工作人员发现时对他们进行围堵,朱某和朱某某撑着竹筏逃离,跟渔政工作人员玩起了“猫捉老鼠”的游戏,最后仓促逃跑,这一躲就是两年。
      这次,二人就没有那么幸运了,经朱某交代当晚他和朱某某两人,携带工具到遇龙河河道内,很快就电了一袋大约3斤左右的小鱼。
      目前两名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网警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0条之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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