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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朔县大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9年04月30日 15:08:13  来源: 桂林日报  所属分类:快讯  编辑:田靖琴  阅读:   查看评论()

  前不久,阳朔县人民法院在自治区高院的统一部署下,开展恶势力犯罪案件集中宣判。2017年以来,遇龙河景区旅游公司工作人员陈某、黄某等人为牟取非法钱财,形成以陈某、黄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长期在遇龙河上游河段的竹筏漂流处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活动。在近一年间,陈某等人以不查处被害人经营的非法竹筏漂流为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要挟的方式,敲诈他人钱财近4万元。阳朔县人民法院对陈某等4人敲诈勒索一案做出一审公开宣判,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至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这是阳朔县针对辖区实际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果之一。

  自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阳朔县委、县政府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作为全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具体任务和要求。加大督导检查和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由县领导带队督导各乡镇各部门专项斗争,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问责措施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7次,县政府常务会6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2次,联席会6次,部署(推进)会5次。

  阳朔县各政法机关依法快审、快判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领域,依法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截至2019年3月31日,全县共收到涉黑涉恶线索39条,县公安局侦破九类涉恶案件38件,刑事拘留103人,逮捕直诉85人,打掉团伙15个,侦破犯罪集团2个,充分运用“打财断血”手段,切断涉黑涉恶犯罪的经济来源渠道,公安机关共查封、冻结银行账户2个,扣押涉案资金8.27万元,扣押涉案车辆8辆,追缴赃款5万元;县检察院审查批捕涉恶案件9件27人,移送审查起诉2件7人;县法院立涉恶犯罪案件2件7人,判决认定1件涉恶集团4人,另一件3人认定为普通共同犯罪;县纪委监委打击充当“保护伞”涉恶人员4人。

  同时。阳朔县结合辖区实际,坚持深挖彻查。以旅游领域为主攻方向,大力开展“全县旅游百日整治大行动”,重拳整治旅游乱象,收缴销毁非法竹筏1064张,行政拘留30名扰乱旅游秩序违法人员,对白沙镇白沙山口村非法竹筏漂流进行整治,抓获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人员27人。

  县纪委监委与政法部门对2017年以来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逐案过筛,深挖出3名景区执法人员和1名村干部充当“保护伞”的线索,共打掉“保护伞”4人。公安机关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信息手段对历年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一次全面再梳理;对水果市场、旅游市场、重点项目、农村复杂地区等重点开展72次精准排查;对酒吧、网吧、电玩室、洗浴场所等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行业场所开展6次地毯式摸排;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业主、村两委干部、群众代表等线索摸排座谈会收集线索21条;全县9个乡镇和所有县直、中(区)直单位每月开展线索大摸排,每月5日前将线索、背书报纪委监委和扫黑办,同时实行线索双向快速双向移送机制;对39条线索的举报人逐一回访,确保件件有回音,着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为了确保扫黑除恶工作的开展,县财政安排120万元作为扫黑除恶专项资金,使专项斗争有了强大保障。在景区景点、民俗酒店、交通要道、机关单位、村屯社区开展专项斗争与“法律进景区景点”等形式多样的宣传,还张贴扫黑除恶宣传资料15.7万份、悬挂横幅5073条、制作标语3195条,设立举报箱157个,电子屏幕播放标语20754条次,制作宣传手册8万册、环保手提袋18万个,在全社会营造了强大的斗争声势和舆论环境。

(来源:桂林日报(记者陈静 通讯员管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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