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为坚决打赢这场防控阻击战,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规定,七星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实施“防控疫情、群防群控”十项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全区广大人民群众要以高度的责任感遵守国家、自治区、 桂林市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加强个人防护,做到群防群控。
二、严格加强重点人员管控。2020年1月16日后来自武汉市等疫区的人员;2020年1月16日后到过武汉等疫区的人员;密切接触过上述两类人员及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人员;现在湖北出差、休假、旅游、探亲等短时停留,且计划2020年2月10日前返回的人员,以上四类人员必须主动向当地社区、村委或所在单位报告,并自觉居家隔离14天,出现发热、咳嗽或其他不适症状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并主动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对不主动报告、不配合有关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严格控制居民出行。全区所有单位、小区、村庄要做好体温检测和登记筛查等工作,外来人员、车辆一律严格管控,做好备案。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上街采购生活物资1次,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在日常生活供应服务经营场所上班的人员外,原则上不得外出。对已确诊病例的重点区域,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人员进出,由属地做好生活保障。
四、娱乐场所、影剧院、网吧等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暂停经营活动。农贸市场、生活超市、药店、小区(村屯)杂货店、加油站等日常生活供应服务经营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落实进出人员一律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五、严禁打牌、打麻将、聚集聊天、聚餐、跳广场舞等一切聚集性的活动;“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社区、村 委备案。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六、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和及时报告,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 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七、严禁各单位在2月9日之前通知疫情重点地区人员返回本区。除经批准同意的企业外,一律不得开(复)工。
八、提高全民防控意识。通过社区宣传栏、悬挂标语、微信 公众号、小区设置广播以及建立小区、楼栋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将疾病防治信息传达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不信谣、不传谣, 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的氛围,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九、对拒不听从社区、村、小区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将进行严厉打击。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提请纪委监察机关严肃问责,同时追究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十、全区所有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带动街坊邻居,协助工作人员劝导社区、村、小区居民按要求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 不聚集,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本通告从发布之日实施,上述禁止性措施解除时间视疫情防 控形势发展另行通知。
一、全区广大人民群众要以高度的责任感遵守国家、自治区、 桂林市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加强个人防护,做到群防群控。
二、严格加强重点人员管控。2020年1月16日后来自武汉市等疫区的人员;2020年1月16日后到过武汉等疫区的人员;密切接触过上述两类人员及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人员;现在湖北出差、休假、旅游、探亲等短时停留,且计划2020年2月10日前返回的人员,以上四类人员必须主动向当地社区、村委或所在单位报告,并自觉居家隔离14天,出现发热、咳嗽或其他不适症状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并主动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对不主动报告、不配合有关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严格控制居民出行。全区所有单位、小区、村庄要做好体温检测和登记筛查等工作,外来人员、车辆一律严格管控,做好备案。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上街采购生活物资1次,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在日常生活供应服务经营场所上班的人员外,原则上不得外出。对已确诊病例的重点区域,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人员进出,由属地做好生活保障。
四、娱乐场所、影剧院、网吧等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暂停经营活动。农贸市场、生活超市、药店、小区(村屯)杂货店、加油站等日常生活供应服务经营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落实进出人员一律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五、严禁打牌、打麻将、聚集聊天、聚餐、跳广场舞等一切聚集性的活动;“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社区、村 委备案。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六、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和及时报告,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 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七、严禁各单位在2月9日之前通知疫情重点地区人员返回本区。除经批准同意的企业外,一律不得开(复)工。
八、提高全民防控意识。通过社区宣传栏、悬挂标语、微信 公众号、小区设置广播以及建立小区、楼栋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将疾病防治信息传达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不信谣、不传谣, 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的氛围,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九、对拒不听从社区、村、小区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将进行严厉打击。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提请纪委监察机关严肃问责,同时追究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十、全区所有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带动街坊邻居,协助工作人员劝导社区、村、小区居民按要求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 不聚集,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本通告从发布之日实施,上述禁止性措施解除时间视疫情防 控形势发展另行通知。
桂林市七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