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精神,加强对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开展了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申报和评审工作,按照申报条件和相关标准,组织专家对各县(市、区)和相关单位推荐申报项目进行了认真评审和科学认定。经评审,我局拟向市人民政府推荐公布“荔浦风物传说”等26项为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0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书面方式向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反映,并提供详实具体的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通讯地址:桂林市临桂区公园北路
邮政编码:541100
联系电话:0773-2200711
附件:桂林市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拟推荐名单
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