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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进行时】 秀峰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汤珏斌等1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2020年12月03日 10:44:06  来源: 桂视网  所属分类:置顶资讯  编辑:刁一真  阅读:   查看评论()
      日前,秀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汤珏斌等17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一案,并于30日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自2004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汤珏斌组织、领导人数众多、骨干成员基本固定、较稳定的犯罪组织,有组织地通过强迫交易、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手段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活动;以暴力、胁迫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动,长期非法持有枪支,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在永福县城及周边形成重大影响,形成了非法控制,严重破坏了社会经济、生活秩序。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汤珏斌等17人的行为分别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买卖、运输、持有枪支罪、窝藏罪等,遂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做出判决。
      本案组织、领导者汤珏斌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九年至一年一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剥夺政治权利、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和并处罚金。
(黄新强 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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