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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桂林市疫情防控措施,部分地区有调整(2022年1月24日更新)

2022年01月25日 13:27:12  来源: 桂林疾控  所属分类:快讯  编辑:刁一真  阅读:   查看评论()
桂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风险人员
健康管理服务措施一览表
(2022年1月24日更新)
快来看看吧!

上海市静安区、奉贤区


天津市


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
珠海市、中山市、梅州市


河南省安阳市、许昌市、郑州市


北京市海淀区、 朝阳区
丰台区、房山区、大兴区


辽宁省大连市、沈阳市


浙江省杭州市、宁波市


云南瑞丽、西双版纳


河北省保定市


山东省济南市、聊城市


山西大同


新疆伊犁


广西崇左市、边境八县区


    1.入桂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本土疫情发生地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城区的返桂来桂人员,须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 (村)报备, 在抵桂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 (村)报告。若未及时报备、报告,或未按防控要求进行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等引起疫情扩散蔓延的,将受到问责处理。
    2.居家健康监测:做好健康监测,每天测量体温;非必要不外出,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出现发热、干咳等十大症状,及时到定点医院排查。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同住人员可外出。
    3.自我健康检测:健康管理对象自己开展健康监测,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出现发热、干咳等十大症状,及时到定点医院排查。
    温馨提示:
一、建议从其他地区返乡人员主动做1次核酸检测。
二、未按要求主动报备人员,按桂林市发布新冠疫情防控“十严禁”、“十个一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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