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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正不应有和稀泥的判决

2023年02月16日 12:25:28  来源: 荔浦市  所属分类:桂观评论  编辑:田靖琴  阅读:   查看评论()

  近日,据上海松江法院消息,93岁老人横穿高速被撞身亡,交警认定司机承担次要责任,并经调解由保险公司赔偿老人家属28万余元。

  消息一出,舆论哗然,广大网友纷纷为司机叫屈,网友们觉得,本来行人出现在高速公路上就非常罕见了,他还非要横穿马路就更出乎意料了,这搁在任何司机身上都猝不及防。更有网友将此案与“南京彭宇案”做对比,认为此案判罚可能会引起那些重病在身而又治疗无望的老人为了给子女挣点遗产而故意效仿。

  有观点认为,交警出具事故责任划分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第二点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但同样该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网友“一休想休息”列举了一个2021年1月份发生在海南海口市的一模一样的案例,在该案中法院认为司机无责。

  设想一下,如果本案中,如果司机急刹车没有撞到张姓老伯,但却引发了类似许广高速上多车连撞、16死66伤的特大惨重事故,责任又该如何认定呢?如果守法成本太高的话,守法者会不会心寒变成违法者呢?

  英国哲学家培根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法制建设还任重道远,只有公正严明的判决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只有不偏不倚的执法才能杜绝“弱者有理”的思想,司法公正应该明确杜绝和稀泥的判决!

(作者 欧远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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