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桂林时指出,“桂林是一座山水甲天下的旅游名城,这是大自然赐予中华民族的一块宝地,一定要呵护好”;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记总书记嘱托,两年来,我市坚持绿色发展,持续推进漓江保护和发展并行,坚决当好守护桂林山水的“二郎神”。把以保护漓江为核心的生态文明建设放在优先位置,以持之以恒传承延续的“绿色坚守”,全力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桂林篇章。
“江作青罗带,山如碧玉篸”。如诗如画的漓江,是桂林山水的灵魂,更是全人类共同拥有的自然遗产。习近平总书记先后6次对漓江保护做出重要指示批示,为科学保护漓江指明前进方向、提供根本遵循。漓江涉及面积广、治理难度大。我市落实史上最严格管控措施,创新构建了行政执法、司法联动、纪检监察、法规管控的“四位一体”法治保护体系,同时,加快建设数字漓江5G融合“天空地人”一体保护系统,健全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生态环境保护机制,推动出台《桂林市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对破坏漓江生态环境“零容忍”,让山绿、水清、天蓝、岸美的“生态蓝图”成为实景。2022年,我市将4月25日定为“漓江保护日”。如今的漓江山青水碧,流域森林覆盖率超过80%,干流水质常年保持Ⅱ类标准,漓江入选中国首批美丽河湖治理案例,漓江流域生态文章越做越活,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动注脚。
漓江是桂林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命之源,近年来,我市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掀起了一场漓江生态保卫战,强力推进漓江山水“治乱、治水、治山、治本”,推动漓江全流域保护和治理取得成效。整治“四乱”行动中,我市坚持实施最严格的执法管控措施,拆除了漓江城市段洲岛全部鱼餐馆,进行生态修复改造。此外,关停了漓江两岸全部采石场,捣毁河道内全部非法采砂窝点,拆除漓江沿岸各类违法搭建8万余平方米,修复非法采砂点近90万平方米,全面清理上岸住家船160余艘,彻底清理漓江干流、桃花江、青狮潭水库等重点水域网箱养鱼35万余平方米,关停漓江沿岸养殖场1120家。近年来,我市累计投入40多亿元进行城市段污水集中治理,彻底消除黑臭水体。投入60多亿元在漓江上游建成小溶江、川江、斧子口三座水库,充分发挥“水库调节”“自然补充”联合配置水资源作用,实施“五库”水量统一调节调度。如今,我市还已将漓江源头及沿岸森林全面纳入生态公益林管理,实施珠防林(珠江流域综合治理防护林)、退耕还林、林相改造等,完成植树造林163.5万亩,打造漓江东岸百里生态示范带,实施“绿化、彩化、花化、果化”工程,完成一批旅游码头提升改造。
目前,我市还高起点规划,坚决以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以最高标准构筑生态保护新格局。先后颁布了《桂林市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桂林市喀斯特景观资源可持续利用条例》等一系列保护漓江生态环境的文件。同时,积极构建“行政执法、司法联动、纪检监察、法规管控”法治保护体系,漓江风景名胜区所有开发建设活动均实行市委、市政府审批,并开展“数字漓江—智慧执法”生态环境法治监管模式研究,启动建设“数字漓江”大数据监管平台,构建“重拳打击+齐抓共管+生态修复”机制,全方位筑牢漓江保护的“法治围栏”。去年4月25日,首个“漓江保护日”当天,桂林市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分局正式揭牌成立。这是广西首个生态环境保护公安分局,标志着公安参与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工作进入新阶段。探索出具有地方特色的“两横两纵”网格化漓江保护新模式。
现在的漓江,干流水质常年保持Ⅱ类,稳居全国前列,全市主要河流水质达标率、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率保持100%。在旅游发展方面,我市深入践行“两山”理念,打破长期以来漓江旅游经营乱象。实施漓江游船星级管理和票制票价改革,建立漓江经营准入与退出机制,161艘星级游船投入漓江游船运营,漓江原有的5000多张游览排筏经被整治压缩为1210张,并纳入统一规范的管理,就在本月,漓江风景名胜区首批纯电动力游览排筏顺利开航,漓江排筏游由此进入绿色动力阶段。桂林的“绿水青山”“美丽颜值”正不断有效转化为“金山银山”的“丰厚价值”。
(桂林广播电视台报道)
“江作青罗带,山如碧玉篸”。如诗如画的漓江,是桂林山水的灵魂,更是全人类共同拥有的自然遗产。习近平总书记先后6次对漓江保护做出重要指示批示,为科学保护漓江指明前进方向、提供根本遵循。漓江涉及面积广、治理难度大。我市落实史上最严格管控措施,创新构建了行政执法、司法联动、纪检监察、法规管控的“四位一体”法治保护体系,同时,加快建设数字漓江5G融合“天空地人”一体保护系统,健全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生态环境保护机制,推动出台《桂林市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对破坏漓江生态环境“零容忍”,让山绿、水清、天蓝、岸美的“生态蓝图”成为实景。2022年,我市将4月25日定为“漓江保护日”。如今的漓江山青水碧,流域森林覆盖率超过80%,干流水质常年保持Ⅱ类标准,漓江入选中国首批美丽河湖治理案例,漓江流域生态文章越做越活,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动注脚。
漓江是桂林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命之源,近年来,我市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掀起了一场漓江生态保卫战,强力推进漓江山水“治乱、治水、治山、治本”,推动漓江全流域保护和治理取得成效。整治“四乱”行动中,我市坚持实施最严格的执法管控措施,拆除了漓江城市段洲岛全部鱼餐馆,进行生态修复改造。此外,关停了漓江两岸全部采石场,捣毁河道内全部非法采砂窝点,拆除漓江沿岸各类违法搭建8万余平方米,修复非法采砂点近90万平方米,全面清理上岸住家船160余艘,彻底清理漓江干流、桃花江、青狮潭水库等重点水域网箱养鱼35万余平方米,关停漓江沿岸养殖场1120家。近年来,我市累计投入40多亿元进行城市段污水集中治理,彻底消除黑臭水体。投入60多亿元在漓江上游建成小溶江、川江、斧子口三座水库,充分发挥“水库调节”“自然补充”联合配置水资源作用,实施“五库”水量统一调节调度。如今,我市还已将漓江源头及沿岸森林全面纳入生态公益林管理,实施珠防林(珠江流域综合治理防护林)、退耕还林、林相改造等,完成植树造林163.5万亩,打造漓江东岸百里生态示范带,实施“绿化、彩化、花化、果化”工程,完成一批旅游码头提升改造。
目前,我市还高起点规划,坚决以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以最高标准构筑生态保护新格局。先后颁布了《桂林市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桂林市喀斯特景观资源可持续利用条例》等一系列保护漓江生态环境的文件。同时,积极构建“行政执法、司法联动、纪检监察、法规管控”法治保护体系,漓江风景名胜区所有开发建设活动均实行市委、市政府审批,并开展“数字漓江—智慧执法”生态环境法治监管模式研究,启动建设“数字漓江”大数据监管平台,构建“重拳打击+齐抓共管+生态修复”机制,全方位筑牢漓江保护的“法治围栏”。去年4月25日,首个“漓江保护日”当天,桂林市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分局正式揭牌成立。这是广西首个生态环境保护公安分局,标志着公安参与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工作进入新阶段。探索出具有地方特色的“两横两纵”网格化漓江保护新模式。
现在的漓江,干流水质常年保持Ⅱ类,稳居全国前列,全市主要河流水质达标率、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率保持100%。在旅游发展方面,我市深入践行“两山”理念,打破长期以来漓江旅游经营乱象。实施漓江游船星级管理和票制票价改革,建立漓江经营准入与退出机制,161艘星级游船投入漓江游船运营,漓江原有的5000多张游览排筏经被整治压缩为1210张,并纳入统一规范的管理,就在本月,漓江风景名胜区首批纯电动力游览排筏顺利开航,漓江排筏游由此进入绿色动力阶段。桂林的“绿水青山”“美丽颜值”正不断有效转化为“金山银山”的“丰厚价值”。
(桂林广播电视台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