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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学、思、行”点燃党纪学习“燎原之火”

2024年05月06日 15:25:12  来源: 平乐县同安镇  所属分类:桂观评论  编辑:田靖琴  阅读:   查看评论()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党纪学习教育要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广大党员干部要做到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博学、慎思、笃行中做到明纪于心、立纪于身、守纪于行,以“学、思、行”点燃党纪学习“燎原之火”。
  在“勤学细悟”中筑牢“信仰基石”。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理论上清醒,信念上才能坚定。只有常学常思,才能常学常新。部分没有经过深刻理论学习来凝心聚魂的年轻干部,出现了“前脚”刚踏入“仕途”,“后脚”便误入“歧途”的现象。这警示广大干部,要以此次党纪学习教育为抓手,将学纪知纪“置顶”,逐章逐条逐句逐字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在深学细悟中下真功夫、苦功夫、硬功夫,不断提高自身思想觉悟、精神境界、道德修养,充分利用“线上+线下”“集中+自学”“研讨+论文”等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党纪学习效果,把好信念的“总开关”,把准思想的“定盘星”。
  在“慎思自省”中拔除“顽根劣疾”。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要强化认识纪律,自觉检视明纪于身,查找问题及时纠正,防止党员干部思想出现“滑坡”,行动出现“偏差”。广大党员干部要将党章党规党纪作为自己言行举止的准则,将党纪学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决摒弃“蜻蜓点水”、“走马观花”式的“浅阅读”,要做到“吾日三省吾身”的“深思考”,从每个“经络脉搏”中深刻检视,让“致病缘由”一览无余,严格按照“体检报告单”进行“对症下药”,深入开展自我革命,以“抽丝剥茧”、“标本兼治”、“拔除病根”的治疗思维进行问题整改,让广大干部永葆清廉底色,在明纪恪己中锻造“金刚不坏”之身。
  在“实干笃行”中弘扬“正气之风”。为学之实,固在践履。学习党纪不仅在于“知”,更在于“行”。党员干部要以实际行动践行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的重要论述要求,要厚植为民情怀,将党纪学习教育的优秀成果与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紧密结合起来,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履行党员干部应尽义务,面对“诱惑”牢守为民初心,面对“名利”勇担时代使命,面对“围猎”坚守清风底线,坚持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以“廉洁自律、厚德笃行”的作风开展各项工作,把“以人为本,竭诚为民”作为一切行动的出发点,将“组织的期望”“人民的满意”作为奋斗实干的根本,决不辜负党和国家的信任,为人民群众干好事、干实事。
(作者:黄娴雅 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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