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九次主任会议,确定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时间及议程安排,并研究提交的有关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仲华主持会议。
会议研究确定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10月30日召开,会期半天。建议会议议程:听取和审议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的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桂林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桂林市城市绿化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桂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桂林市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定(草案)》的议案(一审)、《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文明行为的决定(草案)》(三审);审议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其他。
会议还研究了《桂林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市本级工业园区可持续发展的调研报告》《桂林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我市监察机关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桂林市人大常委会立法意见建议征集及反馈办法》《桂林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我市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等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锋、谢灵忠、李滨,秘书长石凤羽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专(工)委室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杨毓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