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生态环境部门了解到,去年,我市坚持以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为统揽,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优势不断得以厚植。
我市牢牢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动摇,通过签订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公开各职能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等方式,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建立大气、水、固废(危废)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健全环境安全和环境质量责任机制,生态文明建设保护机制更加健全。编制《桂林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3—2030年)》《桂林市贯彻落实〈美丽广西建设实施方案〉工作任务分解表》等一批重要政策文件,《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遇龙河景区详细规划》获批。我市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有力举措获得国家和国际社会认可。,桂林市入选“自然城市”平台。
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蓝天保卫战,我市坚持高标准精细化治污,实施环境空气质量巩固提升“6+1”攻坚行动,开展污染源地毯式排查摸底,持续以科技赋能空气质量改善。截止到11月,桂林市PM2.5平均浓度25.5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率98.1%,优良率改善幅度排名全区第三。强力推进漓江及其支流综合整治,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80个,排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隐患问题113个。水环境质量实现提质进位,地表水水质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41个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前三季度地表水水质排名全国第三。净土保卫战稳步推进。开展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现场检查214次,完成67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建设农村污染治理信息化管理平台,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任务234个,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35.2%,比2023年提高13.8个百分点。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此外,我市还全力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高标准推进“无废城市”试点建设,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建立碳汇交易市场,完成全区首个水土保持碳汇交易2.24万吨,完成林业碳汇项目交易15.2万吨,桂林市成为国家首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城市。
同时,我市还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更加健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生态破坏问题,以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为重点,开展“绿盾”重要生态空间监督,生物多样性持续增加,曾在我国宣布绝迹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彩鹮首次现身会仙湿地,全州天湖国家湿地公园发现植物新物种——全州樱花,阳朔漓江沿岸发现风筝果属植物新物种阳朔风筝果。
(桂林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