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推动《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落地见效,桂林市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网络餐饮突出问题,严厉查处网络餐饮违法违规行为。现公布第二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典型案例,以警示震慑、规范引导网络餐饮经营秩序,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案例一
象山区宗楠东北水饺店销售使用感官性状异常的土豆且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案情简介】2026年5月,桂林市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网络餐饮专项整治,在检查中发现象山区宗楠东北水饺店(下称当事人)店内地面上摆有大半筐已经发芽的红色皮土豆,洗手台上放有与筐内发芽土豆同品类土豆,且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项、《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及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及第一百二十七条、《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项及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作出警告、罚款7400元和没收涉案的感官性状异常的土豆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情评析】发芽土豆会产生龙葵碱,日常烹饪温度无法彻底分解毒素,极易引发急性食物中毒,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涉及消费者人数多,社会风险高,是网络餐饮专项整治重点打击情形。本案中当事人销售使用感官性状异常的土豆且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心存侥幸、疏于管理,暴露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本案的查办推动餐饮行业加强后厨管理、完善食材常态化自查机制,警示餐饮从业者严守法律红线,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案例二
桂林市象山区双唐烧烤店在美团交易平台公示虚假小餐饮登记证案
【案情简介】2026年6月,桂林市象山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的关于桂林市象山区双唐烧烤店在美团交易平台公示虚假小餐饮登记证的违法线索。经现场核查,发现该店经营者唐某仪在美团交易平台注册“地摊烧烤(万福广场店)”店铺并从事网络餐饮服务,且在平台食品安全档案中上传了小餐饮登记证,但发证日期、登记证编号均与真实证件不符。经询问调查,唐某仪在申请入网餐饮服务时,尚未取得小餐饮登记证,但美团业务员在明知缺少当事人食品经营许可资质的情况下,仍表示由其负责办理桂林市象山区双唐烧烤店入网事宜,并在该店铺食品安全档案中公示了桂林市象山区双唐烧烤店的营业执照及伪造的小餐饮登记证。直至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时,该店铺在美团平台上仍使用伪造的小餐饮登记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桂林市象山区双唐烧烤店在完整证据链面前,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当事人立即关停线上经营店铺,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将该案件线索移送至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处理。
【案情评析】餐饮经营资质是入网经营的法定准入条件,虚假证照入网极易造成线上监管失效,滋生各类食品安全隐患,是网络餐饮专项整治重点打击情形。本案中平台业务员明知商户资质不全,仍违规伪造小餐饮登记证并公示,平台审核流于形式、未尽动态核验义务,暴露出各方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严。本案的查办有力整治平台资质审核乱象,倒逼平台完善审核机制、规范从业人员行为,警示平台及餐饮商户严守准入红线,切实筑牢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准入防线。
案例三
桂林市象山区膳华锋味餐饮店将外卖订单委托其他门店代为加工制作案
【案情简介】2026年5月,桂林市象山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网络餐饮专项整治,在检查中发现桂林市象山区膳华锋味餐饮店其线下实体门店长期关停,但其美团线上店铺却能正常接单。经核查,该线上店铺全部外卖订单均由其他辖区两家门店代为加工制作。涉事门店经营者潘某如实承认跨店加工相关违法事实。经执法人员查验涉事店铺外卖平台销售界面,该门店接收外卖订单后,再通过第三方APP将订单转接到同一经营者在其他辖区另外开办的2家门店进行加工配送。执法人员同步调取平台交易订单、三处经营场所资料,形成完整闭环证据链条。
该行为属于入网餐饮商户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餐食,线上公示加工场所与实际出餐地点不一致,违反《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四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自有加工操作区内加工食品,不得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相关规定。在完整证据链面前,当事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当事人立即关停线上经营店铺、终止跨店委托加工行为并限期完成全面整改,同步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案情评析】网络餐饮经营需做到线上线下经营状态一致,线下关停、线上接单并跨店代加工的行为,会导致食品加工脱离属地监管,食材管控、制作流程无法溯源,食品安全风险极高,属于网络餐饮专项整治行动中重点打击的“幽灵外卖”情形。本案中当事人擅自转移订单、异地加工经营,刻意规避监管、疏于经营管理,暴露出主体责任意识淡薄。本案的查办有效肃清行业隐蔽违规乱象,督促餐饮商户规范经营模式,压实网络餐饮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来源: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