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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驾车撞人、对抗交警执法、还找人顶替,结果……

2018年11月01日 15:14:42  来源: 桂视网  所属分类:桂林警事  编辑:小小银球  阅读:   查看评论()
     2018年10月23日22时30分许,交警大队值班室接到110指令声称:在兴安县大湾陡加油站旁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现场有人受伤,请求出警。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发现一辆卡车停在加油站一侧,一辆白色小车停在加油站对面的路边,一名50岁左右的妇女坐在地上,头部在流血,在白色小车旁边站着有三男一女,另外旁边还有很多围观群众。
     经过询问,交警核实了对方四个人的身份,但这四个人都不承认当时是自己在驾驶车辆。而此时,旁边又来了一个没有喝酒的男子石某,称自己才是驾驶人,交警初步判断该男子是别人找来顶替的人。于是,交警一面去调取路面卡口的视频监控,一面对四人进行酒精检测。在检测过程中,在对其中一名男子进行检测并拍照取证的时候,男子拒不配合对交警说“为什么要拍我的照”,交警向他解释“为了取证按要求需要拍照”,男子同行的朋友让他配合。不料男子不仅拒绝配合,还拿出自己的手机挡着自己的脸,还对着交警拍照,拍完后居然伸出左手拍向正在照相取证的交警,并将相机镜头拍断掉在了地上,态度十分粗暴、嚣张地对抗交警执法。
     拒绝配合执法的男子张某,广西荔浦人,当天来兴安与朋友玩,一行4人在309吃饭,朋友相见,格外高兴,每个人都喝了酒。在回来的路上,抱着侥幸的心态,在饮酒后驾驶车辆回县城,不料在大湾陡路边发生交通事故,才有了文章开头那一幕。

     目前,张某因扰乱单位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另一边,根据交警调取的监控,确定了当晚事故发生时,小车驾驶员为车主尹某。尹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取证当中,而试图顶替尹某的石某也会被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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