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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市区管道燃气价格调整通知

2021年05月19日 10:12:37  来源: 桂林新奥  所属分类:快讯  编辑:田靖琴  阅读: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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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管道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桂发改价格规〔2021〕313号),我市居民和非居民用气平均上游价格波动达到或超过5%,符合联动调整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居民用气销售价格

  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由2.77元/立方米调整为2.86元/立方米。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执行阶梯价格,第一档为2.86元/立方米,第二档为3.43元/立方米,第三档为4.29元/立方米。

注:

  1.居民生活用气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为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气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2.对多人口家庭(5人及以上),没有用于取暖及商业用途的,可持户口本、暂住证和居住地社区证明到城市燃气公司营业网点申报,经燃气公司核实后,每增加一人增加第一、第二档用气量60立方米/年,超出部分按分档气量分档气价计算。3.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经民政部门批准设置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实行阶梯气价,气价水平按当地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即居民生活用气第一档价格的1.1倍执行。

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

  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统一下调执行淡季价格,商业用气销售价格为3.65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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