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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常回家看看”入法 有必要吗?

2012年07月02日 22:10:01  来源: 午间道  所属分类:阳朔县  编辑:gltvs.com  阅读:   查看评论()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常回家看看”精神慰藉条款,写进了草案。同时采纳25个省区市的做法,将每年农历九月初九重阳节定为老年节。这意味着以后大家常回家看看也将成为需要遵守的法律条款之一。
  草案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草案的审议通过立刻在网上引发了大家的热议。鼓励子女常回家看看,给予老年人精神需求是作为子女的道德义务,这是社会的共识,问题在于,这种道德义务应不应当规定在法律当中?“常回家看看”入法,有必要吗?
  有的网友表示,将“常回家看看”这样的道德义务规定到法律中,能让子女们更广泛更深入地履行这一义务,让“常回家看看”、给予老年人精神需求等在现实中更容易得以实现,让我们的传统美德能继续发扬光大。
  而不同的意见则认为,法律是严肃的,有了法就得严肃执行。而“常回家看看”是一种感情,是一种孝敬的良知,怎么去判定?即使是列入法律的范围,也难约束,更缺乏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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