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永福县先后在部分乡镇举行仪式,为参合群众发放大病补偿金,使广大群众及时享受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所带来的帮助。
这次发放的对象,主要是2012年住院报销比例未达到70%以上,全年住院费用累计达4万元以上的参合群众,经过审核,该县共有190名参合患者符合这一条件,最高的补偿金额达13万元,全县累计补偿金额达250万元。
罗锦镇尚水村村民吕圣儒一家主要靠种田为生,一年收入不足万元,因妻子患病住院三年,前后花费20多万元,仅今年她得到的报销和补偿就达11万多元。
永福县罗锦镇尚水村村民 吕圣儒:“三年的时间她一直都是在病痛中度过的,我为了想办法治她,都治了好多钱了,(剪)背了一身的债。现在新农合帮了我这一把忙,我就非常感谢了。我希望各位朋友,踊跃参加这个新农合。”
据了解,自2007年实施新农合制度以来,永福把新农合工作作为关心民生、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实施,并结合实际不断提高住院报销比例和大病补偿标准。从今年起,住院报销封和补偿的最高标准由去年的6万元提高到了15万元,极大的减轻了参合群众的医药负担。六年来,永福县已累计筹集新农合资金1.9亿多元,为参合群众报销医药费用1.8 亿多元,受益群众达137.46万人次,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的健康保障水平,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突出问题。
永福:190名参合群众获大病二次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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