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凌晨0点31分,临桂110接到群众报警,称在321国道中庸镇市场口路段,有一个人躺在路中间,估计已经死亡。接警后临桂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先期赶到现场,后考虑到交通事故的可能性大,刑侦大队将案件移交给临桂交警大队。7月7日,临桂交警大队几经周折,终于使得嫌疑人投案自首,成功破获该案件。
案发现场只有一片摩托车碎片
7月2日凌晨1点40分,临桂交警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后,赶往321国道中庸镇中庸街路段。到现场时,刑侦大队的民警在临桂县公安局一位副局长带领下已先期赶到现场,并将一具赤裸上身,光脚的男性尸体移至马路边。
据刑侦队的民警介绍,他们到现场时,赤裸上身的男子躺在马路中间,胸部和额头各有个小口子,流少量血迹,已无生命体征。路上没有明显痕迹,而且天在下雨,为了避免死者遭过往车辆碾压,经请示后将死者移至马路边上。从死者胸部伤口及肋骨折断的迹象看,属于交通事故的可能性大,所以案件交由交警大队侦破。
由于321国道中庸街路段没有摄像头,又是深夜,乡村的夜晚已很少有人走动,案发后又经过一场大雨冲刷,痕迹消失殆尽。案子能不能破,交警心里也没底。随后,临桂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亲自带队,带领民警们现场寻找线索,甚至俯下身去、趴在地上寻找线索……
皇天不负有心人,民警们终于在路上找到一块黄色的摩托车碎片,逆光下发现一条摩托车倒地划痕。
嫌疑人是未成年人
从现场痕迹看,是摩托车肇事逃逸的可能性大。于是临桂交警就发动全部力量联合中庸派出所的力量,在附近乡镇所有摩托车修理点及各村庄进行排查。考虑到肇事者可能摔倒受伤的情况,对所有乡村医疗点,附近卫生院也进行排查走访。
经过5天的海量排查,民警们终于发现了一条有用的线索,有四个15、16岁的少年在出事后的第二天前往广东。据某初中的老师说,这几天有几个初一、初二的学生不上课,也不请假,不知去哪了。
交警综合得到的信息,于7月6日锁定15岁在读初中生李某有重大嫌疑。由于嫌疑人是未成年人,交警找到了该生的父母,让家长去做孩子的思想工作。
嫌疑人投案还原真相
7月7日上午,李某在家长的陪同下到中庸派出所投案自首。
李某,男,2000年2月27日出生,现年15岁,某乡镇中学在读初中生,家住中庸镇田心村。
据李某交待,7月1日晚,他们一共5个人在同学家里玩耍。玩到晚上11点半钟左右,5个人分别驾乘三辆燃油助力车(俗称“打屁虫”),沿321国道龙胜往桂林方向疾驶。
当行至中庸街市场路口路段时,前面两辆车发现有个人躺在马路上,便绕过了去,李某跟在后面,没有看见地上躺着人,开车直接从男子身上碾了过去,并顺势摔倒滑行了40米。
李某和搭在后座的同学爬起来后,赶紧把摩托车扶起,躲到旁边的大榕树底下。前面两辆摩托车听到后面车辆出事了也返了回来,几个少年不敢回去看伤者,一番交流之后,一伙人匆匆忙忙捡起掉在地上的碎片就往五通方向逃跑了。
第二天,几个同学搭车去广东,李某因车摔倒后身上受伤,在家养伤。当接到交警的电话时,自知事情已无法隐瞒,于是在家长的陪同下前往中庸派出所自首。
据中庸街上群众反映,死者,男,系中庸镇华境村委,下侣村人,现年40岁,智力有障碍。当天下午在街上来来回回的走,像喝了酒的样子,晚上为什么会睡在马路上无从知晓。
目前,肇事逃逸嫌疑人已投案,由于当事人未到刑事责任年龄,还不能追究相关刑事责任。如何处理,双方家属正在进一步协商之中。
(孙盛峰 通讯员 莫新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