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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你领到高温津贴了吗?

2016年07月01日 10:21:48  来源: 桂视网  所属分类:新闻热点  编辑:田宜灵  阅读:   查看评论()
  近段时间桂林持续高温,平均气温高达35摄氏度。对那些长时间在户外工作的劳动群体来说,不可避免地要在太阳下直晒。烈日炎炎,这些劳动者高温下的健康权能不能得到保障,高温津贴是否能正常领取呢?来看记者的调查。
  根据自治区政策规定,只要劳动者在高温天气达到35摄氏度以上露天工作,或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到33摄氏度以下的,都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高温津贴。记者采访了解到,长期在户外高温劳作的群体中,大多数人都能按季度领到高温津贴。其中还有部分户外工作人员没有领到高温津贴,即使有的工作人员了解政策,也碍于种种原因,不敢主动向单位提出要求。
  建筑工人:“高温津贴我们都有。(大概是多少钱呢?)大概是两百块钱左右吧。(津贴是从几月份给你们发放的?)是从六月份,四个月,六月份到九月份,六七八九。” 
  环卫工人:“目前还没有发。(就是目前为止你还没有收到是吗?)是啊。(那去年呢?)去年收到了。(去年大概什么时候发的?)好像是发了四个月吧,120块钱一个月。(今年还没发你们有没有跟领导反映?)他是说有的,现在还没发。” 
  据了解,由于广西复杂的地形、企业各岗位存在的差异等因素,广西的高温津贴定在了100到200元的区间值。记者了解到,从2011年出台政策至今,广西的高温津贴标准一直没有更改,发放时间也是从每年的6月到10月。但是,随着物价的上涨,有不少人认为,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也应该有所提高。 
  环卫工人:“肯定不够啊,120块钱现在能买得到什么,物价这么高。”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由于对政策不了解,有不少人将高温津贴和清凉饮料费混为一谈。
  建筑工人:“差不多吧,每天的工费里面还有防暑津贴之类的 有西瓜,还有绿豆汤之类的。”
  环卫工人:“他上次发了两斤绿豆,十斤米,我也不知道算不算,因为去年的时候我们发了六包洗衣粉,六斤白糖,六斤绿豆,今年我也不知道算是不是。”
  事实上,法律意义上的高温紧贴和清凉饮料费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高温津贴具有强制性,而清凉饮料费只是企业职工的一种福利待遇。如果未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投诉,或者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去申请仲裁。
(程琳 阳青松 实习 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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