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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出台

2017年05月11日 11:22:17  来源: 广西新闻网  所属分类:广西新闻  编辑:田宜灵  阅读:   查看评论()
  广西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出台
  建设现代化宜居城市和产业特色突出村镇
  广西新闻网南宁5月10日讯(记者宋瑶 通讯员李远哲)近日,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出台《广西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精心规划了“十三五”期间广西住房、城市和乡村发展的路线图。城市路网建设、海绵城市建设、污水垃圾处理、百镇建设、棚改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制度改革、装配式建筑等内容是“十三五”期间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的重点任务。
  《规划》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广西将把城市建设成为面向东盟的绿色生态、开放创新、活力迸发、管理高效、桂风壮韵鲜明的现代化宜居城市和“一带一路”沿线的魅力之城、活力之城、文明之城;把村镇建设成为产业发展特色突出、环境优美生活低碳、设施完善服务全面、管理民主乡风和谐,彰显活力、绿色、宜居、文明、幸福的独特村镇。
  城市路网  
  具备条件的城市开展街区制试点
  我国现行小区模式是封闭小区制,城市道路需绕行小区,同时缺少拥有疏散分解功能的次级道路,容易发生拥堵。而街区制的开放式小区有利于对城市土地资源的更充分利用和配置,疏通拥堵的城市交通要道和改善城市规划,也是几乎所有发达国家所采用的主流模式。
  《规划》显示,广西将加强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网、街巷微循环系统等工程项目建设,加快打通城市断头路,提高道路网络密度、连通性和可达性。并将推动具备条件的城市开展街区制试点,开展街区微改造,打通道路微循环,营造开放多元的社区生活和街道空间。
  海绵城市  
  8个试点城市共同开展建设
  海绵城市可以解决当前城市内涝灾害、雨水径流污染、水资源短缺等突出问题,有利于修复城市水生态环境,还可以增加城市“蓝”、“绿”空间,减少城市热岛效应,改善人居环境。同时还提高城市生物多样性水平。
  《规划》明确,将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增加人工湿地、下凹式绿地、可渗透路面、砂石地面、透水性广场等设施,提高城市蓄水、滞水和渗水能力。推动南宁市国家海绵城市和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玉林、百色7市自治区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到2020年末,全区共开展海绵型建筑与小区建设项目60项以上、海绵型城市道路和广场建设项目100项以上、海绵型公园绿地建设项目40项以上、公共服务设施海绵体建设项目60项以上,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效果。
  垃圾污水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
  《规划》要求广西各地科学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办法,按照1年试点、3年铺开、到2020年基本建成的要求,建立垃圾分类制度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到2020年,建立较为完善的城市有机垃圾(以餐厨垃圾为主)回收利用体系,力争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城市餐厨垃圾收集处理率达到30%。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将纳入城市黄线保护范围,禁止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严格控制设施周边的开发建设活动。到2020年,全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设区市达100%、县城达98%、乡镇达70%,设区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超过45%。
  着力加大城镇旧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力度,对运行年限较长、设备陈旧的污水厂进行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加快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20 年底前确保完成 450 个、力争完成 554个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十三五”期末,全区所有市县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实现稳定运行;设区城市污水处理率提升至95%以上,县城达85%以上,乡镇达60%以上。
  城市建设  
  开展“美丽广西·宜居城市”建设活动
  《规划》提出要以开展“美丽广西·宜居城市”建设活动为抓手,把握城市发展规律,转变城市发展方式,优化空间布局,推动城市朝着绿色、和谐、特色、智慧、健康、创新方向发展;探索形成具有广西特色的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技术标准及模式;探索开展县级园博园建设;继续开展国家广西园林城市等创建活动;加快推进绿道建设,提升区域生态环境品质;打造城市湿地公园,严格保护城镇中的自然山水。
  力争到2020年,全区县城以上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8%(其中:设区市43%)、乡镇达到20%;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3%(其中:设区市38.9%);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其中:设区市14.6平方米)。
  村镇建设  
  “美丽广西”乡村建设不断升级
  《规划》明确,广西将培育百个经济强镇、特色名镇、特色小镇、中心镇,打造100个左右特色产业鲜明、服务功能完善、体制机制灵活、生态环境优美、文化底蕴深厚、宜居宜业宜旅游的特色小镇,使特色小镇成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增长点,带动全区小城镇承载能力提升、经济实力增强、人口规模扩大、城镇面貌改善。
  继续推动“美丽广西”乡村建设不断升级。在“宜居乡村”建设阶段(2017年1月—2018年12月),以村屯基础设施为重点,增强基础便民服务;因地制宜地开展村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打造“绿色村屯”。在“幸福乡村”建设阶段(2019年1月—2020年12月),以建设“环境秀美”“生活甜美”“乡村和美”的幸福乡村为目标,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形成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力争到2020年,村屯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率达到90%以上,村屯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40%以上。
  住房保障 
  开展“租房券”和“购房券”试点
  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是保障中低收人群有房可住的重要手段。广西还将开展租赁型保障住房“租房券”、销售型保障性住房“购房券”试点,建立住房保障对象同城置换、调剂保障性住房机制。发展新型住房租赁市场,培育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到2020年,基本实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货币化。
  稳步实施老城区、城中村改造,因地制宜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有序推进老旧住宅区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消防设施,推进城中村物业服务,加强治安管理。全面建立和完善动态分配管理机制,确保住房保障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切实改善民生、保障基本。到2020年,完成改造59.7万套(户),其中,保障性住房和城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57.51万套,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户数2.19万户,基本完成现有城中村改造任务,全区城镇常住人口住房保障覆盖率达23%。
  对于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将把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纳入重点保障范畴。到2020年,累计完成D(C)级农村危房改造32万户。
  房产市场 
  政府提供基本保障  市场满足多层需求
  《规划》强调,广西将按照“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研究建立符合区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推进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建设,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多渠道多形式做好住房供应。优先满足居民自住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重点培育文化地产、旅游地产、养老地产等新领域。鼓励建设全装修住宅。在老年人口较多的住宅小区为多层住宅配建电梯设施,不断提高住房舒适性和居住品质。倡导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将存量房转变为旅游、文化、体育、养老、健康等五大幸福产业和“双创”用房。促进房地产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鼓励企业做优做强和转型升级。
  工程建设 
  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强制和装配式建筑
  实施绿色建筑推广目标考核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将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纳入工程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全区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应当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地区执行更高的节能标准,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住宅小区。
  推进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造价定额和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推广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和适合工业化生产的预制和装配技术,加快建筑业生产方式变革,逐步向设计标准化、生产工厂化、施工装配化、管理信息化的建筑产业现代化迈进。到2020年底,力争创建1个国家级、3个自治区级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城市;南宁、柳州、贺州等试点城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20%以上,城市建成区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政府投资公共工程采用装配式建造的比例达到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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