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视网

桂视网>新闻>正在查看

【创城再出发】市区调整摩托车通行 15天后违者必罚

2018年01月05日 11:26:21  来源: 桂视网  所属分类:新闻热点  编辑:田宜灵  阅读:   查看评论()
  昨天(1月3日)是桂林市调整市区部分道路摩托车通行规定的第一天,从即日起至18号,交警对违反规定的驾驶员以教育引导为主,19号起将对违者依法处罚。那么,这两天交警是如何教育引导的,摩托车驾驶员对新规的适应程度如何呢,我们的记者来到市区主要路段进行观察。
  记者在市区漓江路、琴潭路、中山北路等主要路段发现,机动车道上通行的摩托车较以往明显减少。
  象山交警大队 民警 刘谡:“走辅道比以往要好很多,摩托车驾驶员都会很自觉的走辅道,这本身也是对道路加强管理的一种措施的加强。”
  而在琴潭路、鲁山路等设有摩托车专用道的路段,记者看到,工作人员正在向摩托车驾驶员分发《通告》宣传单和进行现场疏导,大部分摩托车驾驶员也均能在专用道内行驶。
  机场路交警大队中队长 李开榆:“因为机动车道,车流量比较大,机动车的车速普遍比较快。为了摩托车驾驶员自身安全,也为了给机动车一个好的环境,所以专门开辟了摩托车专用道,从1月3日至18日,我们主要是以派发传单和口头宣传为主,让更多的摩托车驾驶员 明白我们这个市里面对摩托车禁行的新规定。”
  “安全、文明、有序、畅通”是城市交通管理的主要目标,本次对局部道路的摩托车通行规定进行调整,在一定程度优化了我市主干道交通组织,也得到了市民的支持。
  市民 林俊全:“这条路线现在没有摩托车出行了,我们现在出行也(感觉)安全些了。”
  叠彩交警大队 民警 周新生:“从2018年元月3日起,新增了一条摩托车禁行的路线,是北极广场到凤北路口,市区需要往被通行的摩托车,可以选择走西凤路,环城北一路,往北通行。”
  为更好的实施新规定,市公安交警部门在各主次干道完善相关标志标线,设置提示牌,并组织警力在路口开展引导工作。据介绍,1月3日至1月18日,对不按规定道路通行的摩托车,民警以教育引导为主,暂不予以处罚。从1月19日起为严管严治阶段,摩托车驾驶员如不按《通告》规定行驶的,一经发现,将依照相关法律进行处罚。
  象山交警大队 民警 刘谡:“从昨天(1月3日)开始,我们开始宣传这个,摩托车驾驶员,走辅道行为,配合我们传单的形式,两者结合,现在来讲,比以往摩托车走辅道的情况加强很多。”
  摩托车驾驶员 莫日恒:“市区现在还有一点,我好像还不知道路线怎么走,还是要多观察交通规则。” 
(何永芳 杨毓麟)

扫码转发

精彩视频

热点排行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