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创城再出发·曝光台。随着私家车数量的增加,停车难的问题也日益凸显。其中就有一些人为了方便自己停车,私自在公共用地安装地锁。
家住西城路三巷的市民周先生向记者反映,西城路附近有块公共用地一直空着,本来是给人行走的,但最近空地上却被人安装了很多地锁,等于是把公共用地当成自家停车场了。记者核实发现,的确有很多私家车都停放在这块空地上,让本就狭窄的道路变得更不好走。
市民 周先生:“以前就是没有划线,反正就是属于人行道嘛,我们平时往这边走都不好走。”
周先生介绍说,这个地方的私装地锁行为原来也被相关部门整治过,但是清理完没多久,又有人来装上新地锁,反反复复屡禁不止。
市民 周先生:“这个地方是公共资源嘛,长期给一些人把它占用,这样就是很不公平的嘛。”
根据《桂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划定停车位或者设置地锁等装置。根据规定,擅自设置地锁等装置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行为人限期改正,并可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家住西城路三巷的市民周先生向记者反映,西城路附近有块公共用地一直空着,本来是给人行走的,但最近空地上却被人安装了很多地锁,等于是把公共用地当成自家停车场了。记者核实发现,的确有很多私家车都停放在这块空地上,让本就狭窄的道路变得更不好走。
市民 周先生:“以前就是没有划线,反正就是属于人行道嘛,我们平时往这边走都不好走。”
周先生介绍说,这个地方的私装地锁行为原来也被相关部门整治过,但是清理完没多久,又有人来装上新地锁,反反复复屡禁不止。
市民 周先生:“这个地方是公共资源嘛,长期给一些人把它占用,这样就是很不公平的嘛。”
根据《桂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划定停车位或者设置地锁等装置。根据规定,擅自设置地锁等装置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行为人限期改正,并可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李丹 文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