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是关于广西脱贫攻坚工作的政策选登。今天继续为您介绍《广西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中关于“易地搬迁安置”的第二部分内容,积极稳妥实施搬迁安置。
一、因地制宜选择搬迁安置方式。根据搬迁户意愿和选择,对贫困人口中有劳动能力,家庭经济条件相对较好,尤其是已有家庭成员在县城或产业园区、旅游景区务工的,引导他们进县城进产业园区进旅游景区集中安置;对条件稍差或要求留在乡镇安置的搬迁对象,集中安置到乡镇所在地;对没有离乡意愿、自身条件差、打算长期在农村发展的贫困人口,搬迁安置到中心村,愿意集中供养的五保户安置到所在乡镇的敬老院。
二、合理确定住房建设标准和建设成本。严格执行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户均宅基地占地面积不超过80平方米的标准。
三、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安置点选址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避开地质灾害隐患点,优先选用存量建设用地,尽量不占耕地或少占耕地,尤其是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尽量依托现有基础设施,加强安置点配套建设相应的水、电、路、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安置点绿化美化水平。
四、积极筹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资金。
一、因地制宜选择搬迁安置方式。根据搬迁户意愿和选择,对贫困人口中有劳动能力,家庭经济条件相对较好,尤其是已有家庭成员在县城或产业园区、旅游景区务工的,引导他们进县城进产业园区进旅游景区集中安置;对条件稍差或要求留在乡镇安置的搬迁对象,集中安置到乡镇所在地;对没有离乡意愿、自身条件差、打算长期在农村发展的贫困人口,搬迁安置到中心村,愿意集中供养的五保户安置到所在乡镇的敬老院。
二、合理确定住房建设标准和建设成本。严格执行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户均宅基地占地面积不超过80平方米的标准。
三、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安置点选址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避开地质灾害隐患点,优先选用存量建设用地,尽量不占耕地或少占耕地,尤其是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尽量依托现有基础设施,加强安置点配套建设相应的水、电、路、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安置点绿化美化水平。
四、积极筹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