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是关于广西脱贫攻坚工作的政策选登。今天为您介绍《广西壮族自治区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
在市县落实方面,设区市党委、政府负责推进本市脱贫攻坚工作,制定本市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及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辖区内跨县扶贫项目;对辖区内扶贫项目的实施、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脱贫目
标任务完成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监督。设区市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脱贫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每年设区市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告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预脱贫摘帽的贫困县所在的设区市应当向自治区党委、政府递交脱贫摘帽承诺书。设区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长机制;财政收入负增长的,财政专项扶贫预算不得低于当地上一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额;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当年清理回收存量资金用于脱贫攻坚。
在市县落实方面,设区市党委、政府负责推进本市脱贫攻坚工作,制定本市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及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辖区内跨县扶贫项目;对辖区内扶贫项目的实施、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脱贫目
标任务完成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监督。设区市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脱贫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每年设区市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告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预脱贫摘帽的贫困县所在的设区市应当向自治区党委、政府递交脱贫摘帽承诺书。设区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长机制;财政收入负增长的,财政专项扶贫预算不得低于当地上一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额;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当年清理回收存量资金用于脱贫攻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