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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母亲出于无奈 将精神病儿子关进牢笼12年

2018年08月14日 11:26:00  来源: 桂视网  所属分类:置顶资讯  编辑:黄赐勇  阅读:   查看评论()
  前段时间有市民跟我们反应,说在临桂区两江镇油麻村委会落鹤村一位70多岁的母亲将自己42岁的儿子关在铁笼里长达12年之久,那这位母亲究竟有着什么样的难言之隐,要这样对待自己的亲生儿子呢?
  9号上午,记者来到临桂区两江镇油麻村委会落鹤村,在村支书的带领下,找到了这户人家,并见到了被关在铁笼里的男子卢霖海和他的母亲。只见关着卢霖海的笼子,放在家里的一间老屋里。铁笼位于房间中央,高1.8米、宽1米、长2米,里面放了几块板子。铁笼里面有卢霖海吃饭用的一次性纸盒和喝水用的一次性纸杯,在铁笼上面挂着破烂的蚊帐和他的一件衣服,旁边放着一个水桶。记者见到卢霖海的时候,他正坐在铁笼里面发呆,看到有人进来也毫不理会。卢霖海的母亲告诉记者,儿子在二十岁左右的时候突然就患了精神疾病,不过在没发病之前儿子的学习成绩特别好,而且特别能干。
  临桂区两江镇油麻村委会落鹤村 村民 李秀妹:“好能干好聪明的,回来把那个柴火搞得多多的 搞得多多的,然后去五通坐车又读书好勤劳的。”   
  卢霖海的母亲李秀妹说,本来儿子是在桂林市卫校读书。1999年9月,眼看儿子马上就要了毕业了,她却突然接到老师打来的电话,说卢霖海在学校行为异常,被送到了桂林市福利医院治疗,经医生诊断为间歇性精神病。在福利医院接受了3个月的治疗,情况好转之后,卢霖海回到了学校。但好景不长,大约过了半年的时间,卢霖海再次发病,又住进桂林市福利医院,同时办理了退学手续。这次出院后,卢霖海回到家里,由父母照顾。村里的村支书周新华告诉记者,刚开始还算好,但随着发病频率的加快,卢霖海开始在家里打砸东西,跟父母吵架,动不动就拿菜刀追着父亲满村子跑,还在村里也把别人打伤几次。
  临桂区两江镇油麻村委会 村支书 周新华:“因为打人打自己的父亲打到半死丢到医院,他自己家里的那个伯伯也被他打伤了进了医院。”
  而自从卢霖海得病后,家里为了给他治病,前后花费了五六万元钱,后来家里没钱了,负担不起住院费用就没送他去医院了,他的父亲也成天唉声叹气,身体是一天不如一天。2004年10月,卢霖海的父亲去世了。家里少了顶梁柱,再加上卢霖海的病情越来越严重,想着这样下去也不是个办法,李秀妹强忍着心痛,找人焊了眼前的这个铁笼,把儿子关了起来,就这一关就是12年。因为没钱不能送去医院,就只能只能每月给卢霖海买药来控制病情,他不发病时会听母亲的话乖乖吃药,发病的时候就坚持不吃药,还把药给扔了以此来抗议被关着。
  临桂区两江镇油麻村委会落鹤村 村民 李秀妹:“(卢霖海说)你看叫你放我出来又不放,你给那个瓶子给我看,给我看我就吃了我就给他看了。(卢霖海就说)这个是神经病吃的,他还知道这样子。” 
  而记者从广西君健律师事务所了解到,由于卢霖海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他家人出于善意考虑,防止他伤害别人,也防止他被别人伤害,把他关进铁笼,这个做法不妥,但不违法,主观上也不构成虐待,因为按照按照我们国家侵权责任法第三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导致他人损害的,是要监护人来承担赔偿责任,只有监护人能够证明其正当的监护职责,才能够减轻其赔偿责任。此外我国刑法对精神病患者导致他人的侵害,如果说通过法定程序认定他是在精神状态不能辨认和控制的情况下导致的,他也是不承担刑事责任的。
  广西君健律师事务所 律师 黄里瑞:“因为他妈妈作为一个监护人的话,有义务保障这个精神患者不去外面侵害他人,如果因为这个行为导致他人损害的话,他妈妈作为监护人应该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 现在她通过这种方式限制他的自由 不让他自由出入去侵害他人  这种行为应该是说尽到了监护职责。”
(李灿 周理 徐婷 实习 周辉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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