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车内向外丢出一个烟头、一片纸巾,今后将不再是“小事一桩”。从4月12日起,市公安交警部门在市区范围内开展机动车专项治理行动,严查严治'车窗抛物'。
市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机动车驾乘人员向车外抛撒杂物一直是影响城市文明交通形象和交通安全畅通的陋习。尤其是送葬车辆向车外燃放鞭炮、丢撒纸钱等行为延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群众反映最为强烈。 对此,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在市区开展机动车“车窗抛物”专项治理行动,在灵川县八里街片区、临桂区以及五城区范围内的重点路段、路口,重点整治驾驶人员或乘坐机动车的人员向车窗外抛撒物品,影响环境卫生、道路交通安全的不文明举止或违法行为。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秩序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叶涛:“4月12日至4月30日,我们主要是在这一阶段开展,宣传教育和劝导工作,从5月1日起,我们将对机动车驾乘人员,车窗抛物行为,正式实施处罚。”
行动期间,交警部门将全面启用城区高清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对机动车“车窗抛物”违法行为进行取证;路面巡逻警力、岗点警力将利用车载行驶记录仪、执法记录仪,对机动车“车窗抛物”违法行为进行摄录;同时,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逻力度,一旦发现“车窗抛物”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一律依法查处。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秩序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叶涛:“处罚不是目的,我们希望我们的行动,让广大市民和广大驾驶员,认真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文明驾驶,为我们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共建美丽桂林做出自己的贡献。”
市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机动车驾乘人员向车外抛撒杂物一直是影响城市文明交通形象和交通安全畅通的陋习。尤其是送葬车辆向车外燃放鞭炮、丢撒纸钱等行为延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群众反映最为强烈。 对此,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在市区开展机动车“车窗抛物”专项治理行动,在灵川县八里街片区、临桂区以及五城区范围内的重点路段、路口,重点整治驾驶人员或乘坐机动车的人员向车窗外抛撒物品,影响环境卫生、道路交通安全的不文明举止或违法行为。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秩序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叶涛:“4月12日至4月30日,我们主要是在这一阶段开展,宣传教育和劝导工作,从5月1日起,我们将对机动车驾乘人员,车窗抛物行为,正式实施处罚。”
行动期间,交警部门将全面启用城区高清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对机动车“车窗抛物”违法行为进行取证;路面巡逻警力、岗点警力将利用车载行驶记录仪、执法记录仪,对机动车“车窗抛物”违法行为进行摄录;同时,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逻力度,一旦发现“车窗抛物”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一律依法查处。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秩序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叶涛:“处罚不是目的,我们希望我们的行动,让广大市民和广大驾驶员,认真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文明驾驶,为我们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共建美丽桂林做出自己的贡献。”
(杨毓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