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3日,受害人蒋某来到叠彩警局第一责任区刑警大队报案称:2017年12月21日中午12时许,唐某带领几名三十岁男子在蒋某开设在大河乡某村的工厂内,以要货款为由打伤两名工人,并表示如果蒋某不给钱就不让工厂开工。蒋某迫于要挟,当晚给了唐某手下“小莫”现金5000元;但随后唐某又称该地已被自己租用,要将蒋某赶走,且多次派人将厂里电线全部剪断,导致工厂不能正常开工,唐某更是借此时机威胁蒋某:如若蒋某想继续做生意,就要补偿10万元给他。
接到报案后,叠彩警局立即成立专案组侦查案件,全面开展外围调查,收集掌握证据。为避免打草惊蛇,确保犯罪嫌疑人同时到案,专案组在村内逐步摸清犯罪嫌疑人的落脚点、生活规律,只待抓捕时机成熟!2018年4月25日,在叠彩区副区长、公安局长谢俊的统一指挥下,办案民警果断收网,共抓获犯罪嫌疑人唐某等7人。
随即,专案组民警通力合作,全力以赴投入审讯工作中。但该团伙成员多具有一定的反侦查、反审讯经验,民警只能在交替审讯期间旁敲侧击寻找佐证,从而突破其心理防线;同时发动群众提供线索,进一步挖掘案件来源。在强大的证据面前及强势的心理攻击下,最终嫌疑人被各个击破,并基本交代清楚其犯罪事实。
经查,唐某及其同伙是典型的“村霸”恶势力,多由家族成员组成。犯罪嫌疑人唐某纠集其表弟唐某强、唐某明、唐某国等人,以家族势力为基础,横行乡里。2016年7月至2018年3月期间,唐某及其同伙在乡内用威胁、滋事等手段,多次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目前,嫌疑人唐某明、董某祥、李某荣、李某江因吸毒被依法行政拘留。主要犯罪嫌疑人唐某、唐某明、唐某强于2018年5月31日被叠彩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9年3月10日依法起诉至叠彩区人民法院。
桂林市扫黑除恶重点打击哪十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一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二是以暴力、胁迫、滋扰等手段,在相对固定区域和行业内部为所欲为,横行霸道,欺压群众,扰乱公共秩序,集各种违法犯罪于一身的恶势力团伙。
三是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族霸、村霸、乡霸、路霸;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租地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城市建设过程中,以多种形式阻扰“两违”建筑拆除,肆意乱搭乱建要挟政府的恶势力团伙。
四是强占各类农贸市场,强行垄断交通运输、物流托运、商品批发、矿产资源、建筑工程等行业及矿区、林业、滩涂等能源领域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采取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强行向业主索取“保护费”,侵害投资者利益、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黑恶势力团伙。
五是在景区周边、机场、车站、码头、旅游公路沿线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由黑恶势力操控的黑旅行社、黑车、黑导游等欺客宰客,及非法经营旅游业务的违法违规活动。
六是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七是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恶势力。
八是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
九是国家工作人员参与或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出谋划策,串通一气,掩盖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事实、毁灭违法犯罪证据或线索、阻碍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侦查、起诉、审判的行为及黑恶势力犯罪的“黑后台”和“保护伞”。
十是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