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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警方治乱出重拳成功打掉一农村犯罪团伙 抓获犯罪嫌疑16名

2019年05月22日 09:12:38  来源: 平安桂林  所属分类:快讯  编辑:黄赐勇  阅读:   查看评论()

周密部署


统一抓捕
警方提醒

  土地权属争议应当以法律、法规和土地管理规章为依据,采取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对人民法院一审的民事判决、裁决不服,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对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决,认为有错误的,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再审被驳回的,按法院原判决、裁决执行。
  源头镇蓝姓少数村民在明知法院终审判决事实清楚的情况下,仍以各种借口无理取闹,采取过激行为以身试法,以致多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得不偿失,教训深刻。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任何人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视法律为儿戏。
普法时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直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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