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王某,多次吸食毒品,曾被资源警方多次行政拘留并罚款, 被戒毒三年后,仍拒不回头,走上贩毒不归路。
2017年7月20日,马某(绰号“马聋拐”)打电话向被告人王某购买冰毒,王某答复可以帮马某联系,并要马某先将购买冰毒的钱转给他。7月23日凌晨,马某通过微信分两次共转款2300元给王某。王某收到钱后便联系绰号叫“小鹏”的男子,双方约定中午到资源县资源镇蔬菜场人民银行旁的公路上交易。到了中午,王某步行来到蔬菜场人民银行旁的公路上,从“小鹏”手上以2300元的价格购买到约16克冰毒,“小鹏”还给了王某一小包毒品作为回扣。之后,王某携带购买到的冰毒来到马某家,将该冰毒以175元/克的价格(共计2800元)转卖给马某。马某将大部分冰毒卖给王某军、颜某等,还没有卖出部分在吸食过程中被公安机关查获。
2017年7月20日,马某(绰号“马聋拐”)打电话向被告人王某购买冰毒,王某答复可以帮马某联系,并要马某先将购买冰毒的钱转给他。7月23日凌晨,马某通过微信分两次共转款2300元给王某。王某收到钱后便联系绰号叫“小鹏”的男子,双方约定中午到资源县资源镇蔬菜场人民银行旁的公路上交易。到了中午,王某步行来到蔬菜场人民银行旁的公路上,从“小鹏”手上以2300元的价格购买到约16克冰毒,“小鹏”还给了王某一小包毒品作为回扣。之后,王某携带购买到的冰毒来到马某家,将该冰毒以175元/克的价格(共计2800元)转卖给马某。马某将大部分冰毒卖给王某军、颜某等,还没有卖出部分在吸食过程中被公安机关查获。
2019年6月19日,资源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此案,王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