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的公安涉黑“保护伞”案件。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敏担任审判长,与其他两名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鼎立出庭履行职责。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卢宝毅、赵少华、文军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单位受贿罪等罪,三被告人在灵川公安系统任职期间,共同或单独实施单位受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徇私枉法、容留卖淫等犯罪行为。庭审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对案件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针对案件的争议焦点,法庭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法庭将择日宣判。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敏担任审判长,与其他两名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鼎立出庭履行职责。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卢宝毅、赵少华、文军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单位受贿罪等罪,三被告人在灵川公安系统任职期间,共同或单独实施单位受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徇私枉法、容留卖淫等犯罪行为。庭审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对案件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针对案件的争议焦点,法庭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法庭将择日宣判。
(安新闻 通讯员 余作才 秦学 黄彦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