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
很多人都有这样一种习惯
喜欢将一些现金、贵重物品
放在自家的车内
殊不知
这样很容易让不法分子
有机可乘.....
以下就是全州公安近期破获的一起实例
2020年4月份以来,全州县城接连发生10余起砸车窗盗窃车内财物案,给群众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严重影响了辖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案发后,辖区派出所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将案情向县局领导汇报。获悉情况后,县局党委高度重视,副县长、公安局长侯中华立即指派分管刑侦局领导从刑侦、情报、网安以及县城四所等单位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全力侦查破案,追赃挽损,及时消除社会隐患。
侯中华副县长召集相关人员部署案件侦破工作
2020年4月份以来,全州县城接连发生10余起砸车窗盗窃车内财物案,给群众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严重影响了辖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案发后,辖区派出所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将案情向县局领导汇报。获悉情况后,县局党委高度重视,副县长、公安局长侯中华立即指派分管副局长邓治军从刑侦、情报、网安以及县城四所等单位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全力侦查破案,追赃挽损,及时消除社会隐患。
民警对陈某进行审讯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陈某如实交代了其在全州县城砸车窗实施盗窃 11起、盗窃电动车电瓶17起的犯罪事实,总涉案金额达6万余元。经查,陈某今年30岁,全州县全州镇人,曾因盗窃、贩毒等罪名先后三次被判处有期徒刑,出狱后,陈某仍不思进取,整日游手好闲,为满足日常挥霍,他再次干起盗窃的勾当,打起了电动车电瓶和车内财物的主意。4月中旬,陈某事先准备好帽子、口罩、电筒、破窗锤等作案工具,趁着夜色驾驶电动车在全州县城寻找作案目标,当其发现路边车辆内有包包、烟酒等物品时,便使用破窗锤将车窗砸开,然后将车内财物洗劫一空,自以为手法很高明,没想到仅隔数日便落入了法网。
陈某指认作案现场和赃物
民警提醒
● 选择安全地方停车。尽量将车停在车库或有人看管的停车场,或者将车辆停放在有视频监控覆盖的停车位。
●切勿将汽车当成保险箱,个人的皮包、现金等贵重物品不可随意放置在机动车后座或后备箱等处,以免犯罪分子见“财”起意,给您的财物、车辆造成损失。
●发现被盗一定要及时报案,不因没有财物损失或损失价值较小而放弃报案,及时为警方提供有价值的线索,便于及时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