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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城为民 创城惠民·点赞台】还道于民 我市联合整治机动车上人行道行为

2020年06月29日 11:24:06  来源: 桂视网  所属分类:创城为民 创城惠民  编辑:田靖琴  阅读:   查看评论()
  6月23日,市城管委协调市交警支队、市城管支队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机动车开上人行道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上午9点,市交警、城管部门的执法人员统一集结,从叠彩区开始,对机动车占用人行道、盲道停车的行为进行整治。在芳华路附近,一些市民在吃早餐时图方便就把车停在了人行道上,虽然只是临时停放,但依然会影响行人通行,并对路面造成损害。交警执法人员随即对车主采取了教育处罚措施。
  【现场声】始发站路口那里有监控岗亭,要接受我们的治安学习半个小时,同时你是机动车未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罚款是100块钱,不扣分,懂吗?机动车是不能上人行道停车的。
  在《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中都有明确规定:机动车上人行道属于违法违规行为。但由于城管部门对车辆执法还存在一定空白,所以借助此次整治行动,交警们也将执法中的注意事项一一为城管队员们做出讲解。对于长期霸占人行道的机动车辆,交警部门则进行拖车处理。汽车维修店门前很容易出现车辆霸占人行道的情况,针对这一问题,联合执法队对相关店主也进行了教育并责令整改。除了在叠彩区,联合整治队伍还分别在象山区、七星区开展整治行动,通过教育加处罚等手段,为今后形成长效治理机制奠定良好基础。
  市公安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裘晖:“我们城管支队和我们交警支队进行联合整治,主要是我们交警对于机动车的执法手段比较强力,而且对于机动车的相关信息获得的渠道也是比较多,所以我们这一次配合城市管理部门,城管支队,对于桂林市的人行道,机动车停放的乱象进行联合整治。”
  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党总支书记 蒲赞好:“从今天开始我们5个城区与城管,对侵占人行道,损坏人行道,破坏人行道设施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对于机动车上人行道,或者破坏市政设施的行为,我们将依照桂林市城市管理办法,及国务院颁布的市政管理条例,将顶格处罚,对一些重大破坏市政设施的(行为)我们顶格处罚,可以达到两万元,希望广大市民爱护我们桂林市的市政设施。”
(文涛 徐婷 通讯员 戴端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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