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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扫黑除恶治乱】艾某坤组织卖淫罪一案今日在兴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2020年12月04日 11:03:23  来源: 平安兴安  所属分类:兴安县  编辑:刁一真  阅读:   查看评论()
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
便招来无端殴打
当兴安人艾某坤
涉嫌寻衅滋事被警方打击后
其涉嫌的另一起案件也浮出水面

      12月3日,兴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由兴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艾某坤组织卖淫罪一案。
      该案因卖淫场所持续时间长,组织卖淫人数较多等因素备受关注。
(庭审现场)
      事情得从2019年3月下旬的一天开始说起……
      那天,艾某坤在县城某KTV唱歌,在KTV里,艾某坤看到两名年轻男子看了他一眼,这让艾某坤很不爽,便上前质问对方,双方一言不合便起了纠纷,继而动起手来。艾某坤吃了亏,这让他很没面子。于是,艾某坤打电话叫来蒋某、袁某等人前来“帮忙”。过程中,艾某坤一方的人持械造成其中一名男子受轻微伤。
      案件的发生,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有人竟然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危害兴安治安,县公安局主要领导接报后拍案而起,要求快查严处。县公安局组织精干警力对案件展开侦查。迫于压力,几天后,艾某坤向警方投案。警方快速收网,随后其同伙也相继到案。
(嫌疑人之一袁某到案)
      就在艾某坤投案后,其涉嫌的另一起案件又浮出了水面。
      在警方对艾某坤寻衅滋事案件展开侦查的过程中,有群众举报,艾某坤及其同伙赵某春、龚某芳、蒋某等人涉嫌在兴安组织卖淫。

      了解信息后,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在市局刑侦支队的大力支持下,根据掌握的信息展开调查。经过民警一年多的努力,锁定了艾某坤涉嫌组织卖淫的相关证据。
      经查明,2011年以来,艾某坤先后在县城数个酒店内开设卖淫场所,其开设的卖淫场所主要提供卖淫、陪酒、脱衣服等色情服务,并雇佣赵某春、龚某芳、蒋某(均已起诉)等人参与管理其投资经营的卖淫场所。
      艾某坤等人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不仅败坏社会风气,也危害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在警方的努力下,2020年10月,县公安局对艾某坤等人涉嫌组织卖淫提起诉讼。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艾某坤组织他人从事卖淫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卖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艾某坤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应当按照其组织的全部犯罪处罚。公诉机关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向合议庭提交了相关的证据。
(庭审现场)
      该案将择期宣判。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通过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涉黑恶犯罪,影响着社会安宁与和谐,为祸一方,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带来巨大隐患。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既是一次亮剑,也是一记重拳。让黑恶势力得到了应有的严惩,让黑恶散尽,人民安居乐业,社会长治久安!


供稿:黎波、张义
(部分内容来自兴安法院)
文字、编辑:蒋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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